历史上的骑士都有哪些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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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战略史研究家钮先钟在《西方战略思想史》中曾对中世纪的骑士作战有过这样一段著名论述:

“骑士之间的战斗,与后世的装甲战斗或海军战斗非常类似。胜负的决定是有赖于射程(range)、保护(protection)、速度(speed)三因素之结合。射程(即打击距离)来自较长和较重的矛(lance),保护则来自甲胄(armour)。因为装甲,所以马的负重量自随之而增加,自然影响其速度,所以也就必须有特别培育的骏马,不仅要能载重和耐劳,而且还能发挥高速以适应冲锋陷阵的任务。但在战役中,一位骑士又不能单枪匹马来作战,他还需要若干助手来帮助他携带或操作日益复杂的装备,包括长矛、战剑、头盔、盾牌等。至少,他需要一位持盾者(shield–bearer,即esquire,意为侍从),一位马夫(groom),一位轻装的骑兵,负责搜索和前哨的工作,两名步兵负守卫之责。所以,以一位骑士为核心,遂组成一个包括6人在内的战斗小组(lance),正像一辆重战车有6位乘员一样。”

一般来说,“骑士”指的是中世纪欧洲以冲击近战为主要职能的重装骑兵,同时他们也是中世纪世俗贵族阶层的一员。在中世纪时期,骑士堪称影响战争胜负的重要力量,他们的装备也要优于临时征召的民兵。总体来说,中世纪骑士的装备可以分为防具和武器两大类,它们一般也代表了相应时代锻造技术的最高水平。

14世纪前,西欧骑士护甲的标配是长及膝盖的单层或双层锁甲+铁盔+罩袍;拜占庭骑士有时则会采用札甲+锁甲的混搭样式,但他们一般不着罩袍;14世纪之后,全身板甲则取代锁甲和札甲成为骑士们最常见的护甲类型,并一直沿用至17世纪。除了甲胄和头盔之外,骑士们在战斗中还会使用盾牌保护自己,圆盾、鸢形盾、斗形盾(Heater shield)都是较为常用的类型。相较而言,西欧骑士更喜欢使用鸢形盾和斗形盾,拜占庭骑士则更喜欢使用圆盾。当然,骑士自己的战马也会披上全身或半身马甲以增强对箭矢和刀剑的防御力。

武器方面,刃长约75-90cm的双刃长剑是骑士在进行肉搏战时最常用的武器;长约3米的长柄骑枪则是骑士在集阵冲锋阶段所采用的武器。除了长剑和骑枪之外,中世纪的骑士们还会使用

长柄锤、页锤、狼牙棒、匕首、双手剑、长戟等武器进行战斗,其中战锤和页锤通常用于破甲;匕首则在击倒敌方骑士后用于割喉;骑士在下马步战时也会使用双手剑、长戟等攻击范围较大的双手武器。由于中世纪欧洲骑士的主要职能是冲击近战,因此他们较少使用弓弩之类的远程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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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手抄本上描绘骑士使用战斧、骑枪和长剑战斗的场景

11世纪的诺曼骑士。他的防具包括锁子甲、头盔和一面鸢形盾,主要使用长剑作战。

13世纪的医院骑士团骑士。他的防具包括锁子甲、桶形盔和一面斗形盾,锁子甲外边还披着一件罩袍。

10世纪的拜占庭重装骑兵(cataphract),他身着厚重的札甲,左臂上还绑着一个小圆盾、用于保护身体左侧。除了骑枪之外,他还使用长剑、战斧和弓箭进行战斗。

10世纪后期的拜占庭重骑兵,他的护甲采用了札甲+锁甲混编的样式,背后还有一块防护面积较大的圆盾。

13世纪的英格兰骑士,他的武器包括长剑、长枪、匕首、页锤和狼牙棒。

一名中世纪步行骑士的扮演者,他身着15世纪的哥特式板甲,手持长柄武器。

两位使用双手剑进行中世纪比武的骑士


平田君Bellatores


中世纪西欧各国的骑士,具备世袭职业武士、封建小领主双重身份。其缘起,则要追溯到法兰克王国在欧洲大迁徙时代之后,于公元6世纪所建立的封建军事制度。这种制度事实上是由3-5世纪大迁徙时代的日耳曼军事贵族体制发展起来的。

当法兰克人扩张并建立王国之后,国王成为最大的地主,通过将他的土地赠送给其他贵族来收买人心,而大贵族再将土地分封给小贵族,每一层都要为上层贵族效忠,并提供兵役服务。这种结构逐步演变为法兰克封建王国,而领导者与追随的贵族成为国王与骑士。这就是法兰克王国成为封建“采邑制”王国的开始。

这些法兰克人的贵族骑士是典型的西欧重骑兵。但他们不仅仅是重骑兵。法兰克人的重骑兵也常常下马作战。当然,即使下马作战,他们的装备与训练,也较封建农民组成的军队要强得多。在当时,“来了多少骑士”就能评定出军队的战斗力。当然,这与当时西欧专业化军队,特别是专业化步兵的缺失是相关的。所以这些常担任重装骑兵作战状态的法兰克骑士是“多用途”的。

当然法兰克骑士也是非常昂贵的。其最昂贵的装备是战马和胸甲。当时骑士的胸甲主要是锁甲或鳞甲,还有经过意大利地区,从拜占庭帝国那里传来的札甲。当然,对于骑士来说,除了胸甲与战马,同时还要有头盔、盾、骑矛,剑与弓箭等装备。

根据《骑士与风炉》的资料,一个8~9世纪的法兰克骑士需要的装备价格大致如下:钢盔6个索利达斯(Soludos)金币,胸甲12个,剑与鞘7个,马匹12个,护手和护腿合计6个一副。最便宜的,是枪和盾,加起来只要两个。一个骑士全套装备合计是足足45个索利达斯金币。按当时的价格,可以买23头左右的公牛了(一头公牛两个金币)。当时一法兰克索利达斯与东罗马帝国的相同,为4.8~5克黄金。也就是说,这一个骑士的全套装备相当于足足225克黄金,或是1800克白银(当时的金银比价)。在加洛林王朝,只有至少用有一份地(份地:MANSUS, 大约相当于60英亩)的领主或地主,才有资格成为骑士。但实际上,对领地不到八份地的地主来说,要维持这套装备就只能让一家人节衣缩食了。在查理大帝执政的晚年,绝大多数骑士都出自于至少拥有12份地的贵族家族。也就是说,只有拥有足足720英亩的土地的家族,才能使维持这一套装备不成为一个巨大的经济负担。

不过,有部分没有那么富有的法兰克骑士,无法在负担战马的同时也支付盔甲(甚至只是硬皮盔甲)的费用。另一种情况下,他们要么没有头盔,要么缺少剑。不过这种情况在9世纪之后得到一定的改观,缺少基本盔甲的骑士越来越少了。在8世纪末时,法兰克王国还只要求骑士一定拥有骑矛、盾、剑,不一定要有护甲,但到了805年之后,如果一位骑士连硬皮甲都没有的话,他就会失去自己的地位。

这种以骑士为核心的状况实际上已非军事状态而是一种国家组织形态和社会形态。在欧洲,这种情况到一直再持续长达数个世纪,至15世纪末勃艮第、法国开始长期组建常备军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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