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合作夥伴的創業者要注意了

這是一個真實的事,三兄弟在兩年前合夥創業,但是由於沒有把協議書寫在書面上而引發出問題。

有合作伙伴的創業者要注意了

當時他們合夥是因為是堂兄弟,在創業之初,很多事都是口頭上協議,並沒有以書面的形式,在沒開始時說,比如說誰主管什麼,幾點上下班,以後該怎麼做等等,當時口頭上都說好了,當時當創業成功,事業上軌的時候,就有人要趕人出去,以各種形式,說好的8點上班,人家就是不去,等你不去的時候,人家又去上班而且還會主動加班,反正就是你去做什麼,人家就不去,說當時沒有這種協議,慢慢取搞矛盾積累,最後要你離開。

有合作伙伴的創業者要注意了

結果是有一人被趕走。在此我們可以看到,他們很多事都是口頭協議,在人家想搞事時,人家反悔說沒有這種協議。所以親兄弟明算賬還是需要,希望朋友們引以為鑑,不論是不是兄弟,朋友,在合夥的時候一定要把協議以書面的形式定下,避免出現問題時沒有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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