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又出新招:買房返還80%放款 這麼好的事你信嗎

來自三峽傳媒網的消息:購買一套黃金地段商品房,竟能獲得高達80%的房款返還?4月10日,記者從萬州區打非辦獲悉,一直以來,萬州堅持地產行業非法集資的防範和處置,形成了打擊非法集資高壓態勢。

據介紹,房地產行業非法集資主要表現形式為,任意分割拆零、向社會出售不能確定具體位置或不具備獨立使用功能的房屋或特定空間;承諾售後高額返租、無風險保底回報或原價(增值)回購等誘導方式銷售房地產;違規吸收社會公眾資金,進行房地產開發。

具體宣傳形式有:“統一經營、原價回購”、“提供每年8%的物業補貼”、“銀行擔保年收益9%”、“年均租金8.5%”、“至高保障下的零風險投資”、“解體風險”、“安全創富平臺(商鋪)”等。

區打非辦工作人員介紹,售後包租等銷售形式存在很大的風險隱患,可能存在欺詐,開發商在以所開發的商品房屋為擔保取得銀行貸款的同時,向購房者銷售該項目,有的甚至是攜款逃匿;還有就是,開發商融資或變相融資後,將資金挪用到別的項目上,一旦項目運作的某一環節出問題,會導致資金鍊斷裂。

另外,項目建成後經營不善,無法達到預期的收益水平,沒有現金流兌付;所購商品房屋位置不確定,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往往涉及複雜的權利關係,易引發債權債務糾紛等。

據瞭解,全國其他城市已經出現以售後包租方式銷售的項目,無法兌現銷售時的承諾,引發了糾紛。

因此,區打非辦提醒,希望廣大消費者切勿瞄準高收益率,聽信一些片面的誤導性宣傳,盲目跟風以售後包租方式投資於房地產。要正確甄別相關的宣傳信息,做深入細緻的市場調查,對市場變化、所投資項目的收益能力及投資面臨的潛在風險要有客觀、理性的判斷。

同時,也提醒已經以售後包租等方式購房的業主,一旦發現開發商蓄意詐騙、攜款逃匿,要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當開發商不能按合同要求兌現回購或支付回報承諾時,要及時採取措施,通過協商、仲裁或訴訟等方式解決,切實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