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得到國家立法認可

這是一條很長的路

從背鍋俠到國家認可

P2P模式進入中國後,的確解決了很多中小企業和個人的融資問題,也解決了大量投資人的財富增值問題,一方有資金需求,一方又資金閒置,把從未接觸過的雙方進行一個優勢上的互補,通過互聯網金融平臺進行完美對接,很快就成中國最大共享經濟,不知不覺中也改變了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

2016年之前市場上的投資理財平臺平臺魚龍混雜,最高峰的時期中國出現5000家P2P平臺,關停並轉之後,據數據統計目前只剩1800餘家,那些問題平臺部分假借P2P名義非法集資,即套用互聯網金融創新概念,設立所謂P2P網絡借貸平臺,以高利為誘添餌採取虛構借款人及資金用途、發佈虛假招標信息等手段吸收公眾資金後跑路。不管是不是P2P,那些跑路的影響都有P2P背鍋,P2P似乎成了非法集資的代名詞。

一些P2P從業人員對此提出了抗議,認為這些出事的企業都不是真正的P2P,“P2P”成詐騙類金融公司的“背鍋俠”。

一名長期觀察互聯網金融的律師指出,實際上這些平臺只是假借P2P概念,高息引誘投資者投資,以達到非法集資的目的。在互聯網金融氾濫的當下,很多人把互聯網金融公司等同於了P2P平臺。真正的P2P平臺只是借錢人和投資人的信息中介平臺,不做資金收付和集中投資業務,即資金池業務。涉足資金池業務的,都不是真正的P2P。

P2P得到國家立法認可

2016年8月24日國家多部門聯合正式發佈《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這個《辦法》就像P2P網貸的基本法,確立了P2P網貸的法律地位和合法身份,隨後的一年時間裡,銀監會會同相關部門分別於2016年底和2017年初,發佈了《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備案登記管理指引》、《網絡借貸資金存管業務指引》,隨後,2017年8月銀監會發布了《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信息披露指引》

網貸行業“1+3”制度框架基本搭建完成,初步形成了較為完善的制度政策體系,進一步明確網貸行業規則,有效防範網貸風險,保護消費者權益,加快行業合規進程,實現網貸機構優勝劣汰。

P2P行業從此進入監管有法可依、行業有章可循的新時代,國家正式確立了P2P網貸的合法身份和地位,為行業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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