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拒绝赡养老人,定远八旬老汉怒告五名不孝儿女!

「法律」拒绝赡养老人,定远八旬老汉怒告五名不孝儿女!

「法律」拒绝赡养老人,定远八旬老汉怒告五名不孝儿女!
「法律」拒绝赡养老人,定远八旬老汉怒告五名不孝儿女!「法律」拒绝赡养老人,定远八旬老汉怒告五名不孝儿女!

鸦有反哺之意,羊有跪乳之情。子女在父母年老体弱时赡养父母,这不但是传统道德的要求,更是法律规定的强制义务。但有些子女,不顾人伦,罔视义务,行为之无情令人痛心。

事件回顾

「法律」拒绝赡养老人,定远八旬老汉怒告五名不孝儿女!

陈老汉今年八十多岁,年轻时与妻子养育了五个孩子,现五个孩子均在县城内居住并有固定收入。妻子在世时,陈老汉与妻子相互扶持,尚能满足日常生活开销。后妻子过世,年老体弱的陈老汉经常住院,收入已远远不足以维持日常花销,故陈老汉便与五个孩子协商,希望住进孩子家中,由五个孩子按月轮流照顾自己,医药费由孩子平摊。但由于小儿子陈某不愿意赡养,导致其他人均推诿责任,经多次协商无果遂诉至定远法院。

法官受理案件后,考虑到老人行动不便,便决定亲自上门,将五个孩子约到老人家中,就在陈老汉家里进行调解。上午十点,五个子女陆续来到老人家中,唯独小儿子陈某迟迟未到。承办法官又辗转联系上陈某,驱车到陈某家中将陈某接到老人家中。开始陈某始终一言不发,拒绝陈述意见。最终在承办法官的悉心调解下,五位子女均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向陈老汉保证今后会赡养老人,企求陈老汉的谅解。

临行前,陈老汉紧紧握住承办法官的手说:“儿女不孝,给你们添麻烦了。现在我才知道法官和法律才是老百姓最亲的人。”

说法

「法律」拒绝赡养老人,定远八旬老汉怒告五名不孝儿女!

赡养父母,不仅是道德规范的要求,更是法律规定公民应尽的义务。我国《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婚姻法》也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这里赡养扶助的义务主要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

对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此,《刑法》第261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从这儿我们可以看出,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遗弃行为情节恶劣包括以下几种情形: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于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等。

在此,也奉劝那些不孝父母不敬老人的子女,赡养是子女的义务,不赡养老人不仅会受到道德的谴责,还可能触犯刑法。同时,“子欲养而亲不待”是一种遗憾,还是趁老人健在,爱护他们,善待他们,让他们安度晚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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