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裝修住房、購買車庫 內蒙古自治區級公積金提取政策有變動

從7月9日起

凡在內蒙古自治區住房資金管理中心

繳存公積金的職工提取公積金有以下新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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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裝修住房、購買車庫 內蒙古自治區級公積金提取政策有變動

優先支持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重點支持提取住房公積金在繳存地或戶籍地購買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不再支持非繳存地及非戶籍地購房提取。

取消裝修住房、購買車庫、車位和繳納購房維修基金、契稅、辦證費提取使用住房公積金。

繳存職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的,先辦理個人賬戶封存。賬戶封存期間,在異地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並穩定繳存半年以上的,辦理異地轉移接續手續;未在異地繼續繳存的,封存滿半年後方可提取。

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積金的,中心需與相關部門進一步核查後方可辦理。業務自受理提取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結,如有特殊情況適當延長辦理時限。

內蒙古日報社融媒體編輯:楊文娟 李珍

校對:楊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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