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新产品系列」(2):“四新”检察院

检察新产品系列第二期来啦!

快跟随京检君一起去了解一下今天的主角吧!

检察新产品

“四新”检察院

「检察新产品系列」(2):“四新”检察院

图为北京市各级院检察长到率先完成“四新”检察院建设的市检四分院参观交流

“四新”检察院,是指新型办公区、新型办案区、新型管理监督设施、新型专业技术设施的检察院建设。

新型办公区是在新的工作机制和办案模式下检察人员开展工作的新型场所,根据基本办案组、组合或协同办案、专案组三种办案组织形式要求,设置基本办公单元、组合或协同办公单元、专案组办公单元和检察官联席会会议室;

「检察新产品系列」(2):“四新”检察院
「检察新产品系列」(2):“四新”检察院

新型办案区是保障不同业务部门办案需求且各具特色的办案场所和办案辅助场所,分为安全防控区、强制区、非强制区、未成年人办案工作区和人民监督员评议案件工作区5个区域,设置讯问室、审查调查室、听证室、宣告室、心理疏导室、人民监督员评议厅等13个室

「检察新产品系列」(2):“四新”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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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管理监督设施包括检察服务中心、案件管理中心、检察管理监督平台“两中心一平台”建设;

「检察新产品系列」(2):“四新”检察院
「检察新产品系列」(2):“四新”检察院

新型专业技术设施立足于服务司法办案和检察监督专业化建设,为全面推进专业平台、专业工具和专业素质“三位一体”的检察专业化建设提供科技设备、设施支持。

「检察新产品系列」(2):“四新”检察院
「检察新产品系列」(2):“四新”检察院

【背景介绍】

“四新”检察院建设立足多项改革叠加聚合、检察职能面临深刻调整的时代背景,以推动检察机关转变观念、转换模式、转型发展为出发点,着眼于司法体制改革精细化、体系化、适应性,通过建设与改革配套的基础设施实现对改革成果的固化支撑,是北京市检察机关适应改革后司法责任制和新的检察权力运行模式,更好地发挥基础设施的程序化、制度化、模式化载体作用,为首都检察跨越发展提供了重要基础保障。2017年7月3日,北京市检察院印发《北京市检察机关推进“四新”检察院建设相关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市检二分院、市检四分院,东城、西城、朝阳、海淀区检察院等院,按照有关规定,立足建设或改造等实际情况,开展“四新”检察院建设试点工作,该项工作是北京市检察机关部署的十项重大试点工作之一。

「检察新产品系列」(2):“四新”检察院

图为北京市检察机关“四新”检察院建设试点工作推进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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