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空軍戰機的飛彈要分對空型,對地型,對艦型?集成一款多用途型不更好嗎?

hw9520


可能這樣的問題受制於多用途戰鬥機的影響。戰鬥局於導彈,畢竟存在著不同的結局,而且其特殊的使用環境決定著,專業用途效果更好。如果將對空型,對地型,對艦型都集於一身的話,那麼勢必會造成導彈的某些性能不足,或許或者某些性能的浪費。



我們就以空空導彈為基準來說下吧,這種導彈要求的是機動靈活,速度快,高過載能力,導彈導引頭靈敏度高,無論是紅外,還是主/被動導引頭都要求較高。畢竟空中目標具有高機動性(相對於艦艇而言),一定要導引頭靈敏,才能鎖定目標,並且擊毀目標。


如果換做空對艦導彈,由於題體積龐大,並不具備高級動高過載能力。導引頭的靈敏度雖說可以做到捕捉目標,但是其導彈的機動性相對過低,很容易造成導彈的脫靶概率增高。而且還存在一個巨大的浪費問題。
導引頭指示導彈飛向目標

因為空空導彈的戰鬥部通常只有20公斤左右的裝藥。就是大一點的遠程空空導彈也不會超過60公斤。而反艦導彈通常去戰鬥不都超過300公斤以上,像俄羅斯的SS-N-22反艦導彈去戰鬥部裝藥可以達到500公斤。一枚導彈擊中航母就可讓其喪失戰鬥力。



SS-N-22反艦導彈

可是如果空空導彈擊中軍艦,只有60公斤的戰鬥部,其對艦艇造成的傷害是非常有限的。並且其海面還會有大量的雜波出現,這對於空空導彈的導引頭來說是一個很大的麻煩,也很容易丟失目標。
AAM-4B空空導彈剖視圖


所以如果做成通用一體化多用途導彈,就勢必會造成導彈很多性能上的浪費,並且還不會發揮出其應有的基本效能。空艦導彈其導引頭就擁有抗雜波性能,戰鬥部強大。空對地導彈就不需求那麼複雜的抗雜波性能,只需要精確的定位就可以了。做成一體化通用導彈完全是浪費性能,這與多用途飛機是完全不同的。

作戰飛機作為長久使用的武器,承擔著多種作戰任務。而在之前的作戰飛機多是專用性的比較強的。比如美國的A-10攻擊機,就是一款專門對地打擊的攻擊機。其專業性能非常高效。但是卻沒有很好的空中作戰與格鬥能力。對於現代戰鬥機成本越來越高,所以很多空軍強國都開始發展集多種功能於一身的多用途戰鬥機。


空艦導彈與空空導彈的彈體差距巨大

但是這樣的思路不同於導彈,畢竟空對空,空對地,空對艦這樣的導彈都屬於專業用途導彈。都屬於一次性用品,不可重複使用,這就有別於戰鬥機多用途性。對於一次性用品,都是儘量做到發揮其最大的功能,減少到最低的成本,而不去採用過多的浪費資源的方式來使用。


對於這樣的消耗品來說,只能儘量做到一次性達到作戰效果即可,而不存在多次重複使用的可能性。畢竟戰鬥部的爆炸,也就意味著一切都已經報廢。自然為了降低成本,達到用途,而不會選擇其多用途性能,更不會有這方面的需求。

謝謝大家的閱讀,點贊,歡迎大家的留言評論!!


淡然小司


這樣容易實現,而且效率高,效費比高。各種導彈打擊的目標不一樣,所以,用一種導彈,幹不好,或者幹不了,空空彈最貴,體量小,速度快,機動過載高,造價也高,而且,裝藥量小,拿來對地對艦打擊,跟蚊子咬人效果差不多。那麼對艦,對地的導彈,拿來對空就根本不可能了。

不要老是問這麼些無聊的問題,


傷心時吃糖


圖注:中國外貿“梟龍”戰鬥機及其武器掛載能力展示,閃電10空空導彈和大型空地導彈赫然可見

過去人們形容習武之人很厲害,會說他“十八般武藝”樣樣精通,意思就是說他套路多,針對不同的對象,可以應用最有針對性的招式,將對手擊敗。

同樣的道理,空軍戰機,尤其是多用途戰機,對空、對地、對艦作戰能力兼而有之,因此會同時掛載對空、對地、對艦導彈,以便在飛行中,依照目標類型的不同,選用相應的武器實施打擊。

以大家熟悉的中國外貿“梟龍”戰機來說,它可以掛載閃電10空空彈、C803K空艦導彈、CM-400AKG空地導彈,每一種導彈由於作戰對象不同,因而各有獨到的特徵,包括氣動佈局、尺寸大小、制導方式、飛行彈道特點,等等,差異是很大的。

閃電10作為空空導彈,適合打空中目標,讓它來打地面或者海上目標就勉為其難,空中環境下目標周圍的背景非常單一,而地面或海上環境下目標周圍有強烈的雜波干擾,因此,導彈在地面以及海面環境下捕捉和鎖定目標,要比在空中背景下捕捉和鎖定目標複雜和困難得多,閃電10的雷達導引頭在空中可以快速高效捕捉和鎖定目標,但充當空地或空艦導彈來捕捉和鎖定地面/海上目標,豈不是相當於用扳手來幹螺絲刀的活兒嗎!

就算解決了也適合搜索和鎖定地面/海面目標的問題,但以閃電10彈徑尺寸,導引頭天線不會太大,而對地對艦打擊導彈,其雷達導引頭的天線尺寸要比空空導彈大很多,難道為此要放大閃電10導彈的尺寸嗎?放大了之後,變粗變笨的閃電10,還適合高速攔截高機動性空中目標嗎?

顯然,想要一個對空、對地、對艦能力兼而有之的導彈,想法不錯,但實現起來要解決的往往是很多南轅北轍的問題,是難以行得通的。


兵工科技


其實從技術的角度看,你說的導彈在這三種用途在戰鬥機的空空導彈上都是可以實現的,尤其是紅外(特別是紅外成像)制導,這類導引頭可以抓住目標,飛控軟件再進行簡單調整打啥對地對海打擊都沒有問題。

問題的關鍵是這樣的導彈打出去有用麼?空空導彈的戰鬥部一般只有20幾公斤(特大的有60幾千克),威力在飛機十幾米外爆炸用破片擊毀灰機問題不大,但這個威力即便撞上軍艦爆炸也未必能把軍艦怎麼樣,打地面目標也面臨這樣的問題。這就是問題的關鍵所在,任何導彈都是針對具體目標特點去設計的。

1,空中目標的體積小、速度快,對於導彈的探測瞄準能力和機動能力要求高,像格鬥導彈最大過載不有個五六十G都不意思說話,這種情況下導彈就很難太大。大的話,射程會會比較遠,但打高性能戰機就有所不足;速度方面,三四馬赫已經成了最低消費,尤其是五代戰鬥機能夠超音速巡航速度更顯重要。

2,打擊海上艦船目標的話,威力自然是必不可少。艦船雖然大、移動又慢,但是對付這類目標有兩大難題,一個是自然的海上惡劣環境及雜波,二是艦船大(尤其是編隊)武器系統完整具備強大的攔截能力。因此,反艦導彈的突防能力就是第一位,大威力的大彈體飛能飛的很低、飛的很遠,還要能玩S線機動、航路管理,還要能隱身、能電子對抗,這其實就等於一個小綜合體。

3,打擊地面目標同樣面臨和海上的一樣的問題,地面的地形複雜,你要持續低空飛行突防,對彈載設備要求高,地面目標,尤其是地下目標更需特別的彈頭。

因此,如果說導彈要互相客串角色偶爾是行得通,現在很多導彈其實也都是多重角色,但對付具體類別的目標還是專用的好。


貞觀防務


首先明確一點,現在是有這種對空、對地、對艦的導彈的。

首先是不過是反輻射攻擊,不論你是空中還是地面、海面,只要有雷達波發出來被我截獲到了,我就能打你。

第二類是面對空導彈,路基的防空導彈與海基防空導彈很多型號都具備對海、對陸打擊能力,不過精度與其破片彈頭的殺傷力就不是很足夠了。比較典型的是標準6,由於伯克系列有些型號沒有反艦導彈,所以不得不用價格高昂的標準6進行反艦作戰。其餘類似Uragan(SA-N-7)、紅旗9、紅旗16等都能對地打擊,也能對空作戰。

不過如果要專門研究一款對空、對地、對海通吃的導彈的話,從制導方面來說是沒有問題的,慣性制導+中段修正+末端主動雷達制導的模式是很多中遠程空對空導彈和反艦導彈、巡航導彈的主要制導模式。

主要的問題在於戰鬥部,反艦導彈一般要半穿甲戰鬥部,防空導彈要破片戰鬥部,對地打擊導彈的話需要高爆炸藥、破片和子母彈、末敏彈等多種戰鬥部。為了三軍統一的話,可以設計一款沒有戰鬥部的導彈,與各型通用大小尺寸的戰鬥部,根據具體兵種使用配發戰鬥部。


列昂尼德圖波列夫


現代戰機之所以要裝備不同類型的空射導彈,比如空空導彈、空地導彈以及空艦導彈,主要是因為這三種導彈由於用途不同,導致了在制導方式、戰鬥部類型、動力裝置、氣動佈局以及外形尺寸和重量方面都差別很大,不可能使用一種導彈同時用來對空打擊、對地打擊和對海打擊。

空空導彈主要由制導裝置、戰鬥部、動力裝置和彈翼等部分組成。制導裝置用以控制導彈跟蹤目標,常用的有紅外尋的、雷達尋的和複合制導等類型。戰鬥部用來直接毀傷目標,多數裝高能常規炸藥。其引信多為紅外、無線電和激光等類型的近炸引信,多數導彈同時還裝有觸發引信。空空導彈多采用固體火箭發動機,一些新型空空導彈(如“流星”)採用衝壓噴氣發動機,具有更好的機動性。彈翼用以產生升力,並保證導彈飛行的穩定。

空艦導彈多采用半穿甲爆破型戰鬥部,動力裝置為固體火箭發動機或者噴氣式發動機;採用自主式制導、自控飛行,當導彈進入目標區後,導引頭自動搜索、捕捉和攻擊目標。

空地導彈按作戰使用可分戰略空地導彈和戰術空地導彈。前者攜帶核戰鬥部,主要裝備戰略和戰鬥轟炸機,執行二次核打擊任務,後者係指裝在戰鬥轟炸機、攻擊機或直升機上,對地面目標實施戰術攻擊的導彈,是各國戰術空軍對地攻擊的重要突擊武器。戰術空地導彈包括反輻射導彈、空地反坦克導彈、一般空地導彈等。反輻射導彈專門用來攻擊地面和艦載各種雷達;一般空對地導彈執行戰場壓制、遮斷以及攻擊重要目標的任務。


諸葛小徹


導彈設計要考慮到戰鬥部大小殺傷能力、飛行速度、過載能力、射程和制導方式等。所以不可能採用多用途的,打個比方說你用戰鬥部大的反艦導彈和敵機近距格鬥,首先不說反艦導彈大而笨重會影響你戰機空戰的性能,你用反艦導彈能不能打中飛機是個問題。再者,你用近距格鬥空空導彈打艦船,首先因為近距空空導彈雖然速度有3-5個馬赫,機動過載能力也很強,但是射程極其有限,因為格鬥空空導彈很細長燃料只有幾十秒燃燒時間,最後你不得不進入艦隊的防禦圈內發射導彈。雖然命中了,但是由於空空導彈戰鬥部威力太小,對戰艦構不成致命傷害反而使戰鬥機增加危險性。而且戰艦機動能力遠不如戰機,不需要機動過載能力這麼突出。

其實上面這些指標設計就是有矛盾的,比如速度和射程,戰鬥部大小重量和機動過載能力。不僅對空對艦等還要區分開,連空空導彈還要區分紅外近距彈、主動雷達制導中距彈等。前者強調過載能力跟蹤但是射程很有限,後者突出強調射程追擊。就算設計出一款通用導彈,

也會出現打飛機容易脫靶打戰艦毀傷能力不足以重創和擊沉戰艦的這種情況。


給你們一點想象的空間


這樣來說吧,除去制導裝置的區別外,攻擊的目標不同,對導彈的性能要求就不一樣。比如空戰用的導彈,對付的目標都是高機動能力的戰鬥機,這樣就要求導彈具有很高的靈活性,那麼對空導彈就無法做的過於笨重,那麼戰鬥部的威力就無法打穿地面目標或者軍艦的防護裝甲。你的想法其實很好,也有國家在做。比如美國的AIM9X響尾蛇空空導彈就具備攻擊地面和水面目標的能力。但還是殺傷能力太弱,只能攻擊地面小型輕裝甲單位或者是小型水面艦艇,無法摧毀加固的掩體和大型艦艇。那麼問題來了,一枚AIM9X的價格頂上好幾發地獄火反坦克導彈的價錢,但打擊面目標的能力還不如地獄火,消費比何在?通用看起來很美好,但在很多情況下現實當中卻得不償失。尤其是空空導彈方面。


制導小龍蝦


首先,制導方式不同啊!空空導彈還分紅外製導,雷達制導和複合制導。其中雷達制導又分主動雷達制導和被動雷達制導;空地導彈又分電視制導,激光制導,無線電制導,雷達制導和複合制導。其中激光.無線電.雷達又分主動和被動;對艦導彈不光制導方式不同,彈道又不同。還存在輕型和重型之分,超音速和亞音速之分。。。。。。

其二,一個東西大而全往往會造成成本高昂和結構複雜的問題。採購來不了,而且故障率肯定會高的嚇人。

第三,現實沒需求,也真的沒必要。


閒時論道


要是能一樣,飛機自身都不分制空型,制海型,對陸打擊的區分了,就拿我國來說,殲十全是制空型的,主要是攔截任務,對空戰要求很高,機動性要很好。而飛豹則偏於轟炸對陸攻擊,或則對海打擊而生的,它在低空突防這一塊就做得很好,畢竟是用於轟炸打擊,所以航程也要適量增大,載彈量要求儘量的放大,自身有一定的低防禦能力就好了。而,殲11一般多用於護航巡航比較多,殲十六則是接替飛豹的戰機,並且能力在飛豹之上。殲二十以後估計在對空能力比較強悍,也可以用做打擊對陸對海,畢竟是重型空優戰機,可以改進很多版本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