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法院邀請人大代表見證執行工作

新晃法院邀请人大代表见证执行工作

懷化法院網訊 6月20日,新晃法院邀請省人大代表和縣人大代表一起現場見證了新晃法院執行的一起物權保護糾紛案件。

申請執行人姚某淦於2011年10月購買了教師新村小區12棟後15號、16號柴棚,被 執行人張某科於2016年3月對姚某淦所有的兩間柴棚進行裝修,堆放煤爐、鍋子等生活用具,並用鐵門鎖上。姚某淦訴至法院,要求張某科停止對其兩間柴棚的侵害並返還柴棚。案件經過兩審終審,對姚某淦均予以支持。

判決生效後,張某科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姚某淦於2018年3月向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縣人民法院向張某科發出執行通知,責令其立即返還兩間柴棚,但張某科一直拒絕履行。

6月20日上午9點,李豔霞院長在法院執行指揮中心親自指揮,並邀請省、縣人大代表現場監督見證執行,對被執行人張某科非法佔用的兩間柴棚進行依法強制騰房,交還申請執行人姚某淦。由於被執行人一直拒絕露面,執行局人員邀請當地社區人員,並請專業開鎖人員強制開鎖,對屋內物品一一進行登記造冊,強制清理。

“通過這一次零距離接觸,我更加了解法院工作,也更加理解法院工作的辛苦和難度。正是因為法院的這種迎難而上精神,才使得法律的權威真正得以實現。”省人大代表何麗華由衷的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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