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檢察機關依法審查並起訴的全市首例環境汙染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開庭審理

7月4日,北京市石景山區檢察院依法審查並起訴的全市首例環境汙染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在北京市石景山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北京市检察机关依法审查并起诉的全市首例环境污染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开庭审理

圖為北京市檢察機關依法審查並起訴的全市首例環境汙染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庭審現場

石景山區檢察院在履行職責中發現,自2017年6月起,鄒某某等五人在無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收購廢機油,貯存在石景山區某平房大院各自承租的庫房內,並將廢機油銷售給無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閆某。因廢機油處置不當造成遺撒和滲漏,導致院內374.96平方米土壤受到汙染,受汙染土方量為322.38立方米。廢機油及含廢機油廢物屬於危險廢物,需要進行無害化處理,防止對土壤、地下水及周邊環境造成汙染。

石景山區檢察院認為,上述人員汙染土壤、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遂依法向北京市石景山區法院提起刑事公訴,並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要求被告承擔消除危險、恢復原狀的民事責任。

北京市检察机关依法审查并起诉的全市首例环境污染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开庭审理

圖為石景山區檢察院檢察官出庭履行職責

庭審中,石景山區檢察院指派兩個檢察官辦案組,分別以公訴人和公益訴訟起訴人的身份出席法庭履行職責。在刑事案件審理部分,公訴人依法履行宣讀起訴書、訊問被告人、發表公訴意見,指控鄒某某、閆某構成汙染環境罪等職責。在民事公益訴訟審理部分,公益訴訟起訴人依法履行了宣讀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起訴書、舉證質證、參加法庭調查、進行辯論並發表意見等職責。為準確查明事實,公益訴訟起訴人申請專家證人出庭作證並發表意見。

公訴人、公益訴訟起訴人緊緊圍繞保護公共利益這一核心,詳細向法庭出示證據,全面展示了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事實,並就環境汙染的危害及環境治理的重要意義進行深刻闡述。本案的辦理是檢察機關發揮刑事公訴職能與公益訴訟職能的合力,與相關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密切配合,為打贏環保汙染治理攻堅戰貢獻檢察力量的有益探索。

北京市检察机关依法审查并起诉的全市首例环境污染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开庭审理
北京市检察机关依法审查并起诉的全市首例环境污染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开庭审理

30餘位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會工作人員旁聽庭審。

該案將擇期宣判。

(供稿:石景山區檢察院、市院公訴部、市院民事檢察部、京法網事微信公眾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