毆打法官 限制自由 長葛一企業暴力阻撓法院執法

猛獁新聞·東方今報記者韓爭強 萌友李銀鵬 徐馨 文圖

殴打法官 限制自由 长葛一企业暴力阻挠法院执法

(暴力阻撓執法)

殴打法官 限制自由 长葛一企业暴力阻挠法院执法

(毆打圍攻法官、執行幹警的9名公司員工被帶走接受調查)

法官和執行幹警來單位依法履行法律程序,作為單位負責人,不僅不配合執法,竟然還糾集多人圍攻、毆打法院工作人員,限制他們的人身自由,暴力抗法。7月17日上午,在許昌長葛市河南新天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裡發生驚險一幕:來自許昌市建安區人民法院的2名法官和2名執行幹警遭到暴力圍攻。後在法院20多名法警和執行幹警支援下才得以脫險。河南新天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謝某趁亂逃離現場,目前在逃。該公司9名工作人員被帶走接受調查。

法院依法凍結藥業公司460萬元工程款

據建安區人民法院介紹,原告申某訴被告段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自2014年12月26日起,原告共分四次借給被告人民幣共計325.4萬元,雙方約定利息為月息4分。因被告一直未能還本付息,原被告於2016年7月15日達成還款協議書。甲方(出借人)申某與乙方(借款人)段某就還款一事,達成以下還款意見:1、乙方承諾於2016年21日之前將欠款450萬元一次性償還完畢。如乙方未按協議履行,乙方同意以450萬元為基數,自2016年7月22日起,按月息2分計算,且甲方可以隨時要求乙方償還本息。2、如果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履行,同意承擔甲方為追要借款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含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3、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應向許昌市魏都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原被告雙方均在協議上簽字,但被告未按協議約定向原告償還借款。

原告申某向魏都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2016年11月17日,許昌市魏都區人民法院判決被告段某返還原告申某借款本金419萬多元並支付利息。

判決書生效後,被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還款義務,原告申某於2017年10月10日向許昌市建安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本案在訴訟階段,許昌市魏都區人民法院依法將河南新天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應支付被執行人段某的460萬元工程款予以凍結。

依法提取凍結款竟遭暴力圍攻毆打

7月17日上午,許昌市建安區人民法院執行法官葛現軍、武照彥帶領兩名執行幹警來到河南新天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送達續查封手續,執行法官向該公司負責人出示法律文書和工作證後,他們聲稱公司已將許昌市魏都區人民法院凍結的該筆款項進行處置。

隨後該公司董事長謝某帶領10餘名員工鬨鬧執行現場,執行法官葛現軍向謝某出示法律文書和工作證,對其明理釋法,積極與其溝通。謝某突然用拳頭對法官葛現軍的胸部、肩部和頭部擊打了五六下,下令組織公司員工將法院執行幹警鎖在一間屋內,並命令公司員工把守大門,不讓法院其他工作人員再進入公司。被困法官和執行幹警緊急求救。

建安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李建傑帶隊緊急到達河南新天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後,該公司負責人指示公司員工排成人牆,用暴力方式阻攔法院工作人員入內,並強行阻攔執行幹警進行現場錄像取證。在暴力抗法過程中,建安區人民法院有8名幹警受到不同程度的抓傷、刮傷。法警運用警棍、防爆盾、手銬等器具將9名暴力阻礙執行人員制服後,帶回法院。 作完詢問筆錄後,經過取證,許昌市建安區人民法院依法對阻撓執行工作的其中3人作出拘留決定,對另外6人下達了罰款決定書。令人遺憾的是,河南新天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謝某在法院制服並帶走阻撓執行工作的人員時,趁亂逃離現場,目前在逃。

據瞭解,位於長葛市產業集聚區的河南新天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2005年。主要從事醫藥中間體、精細化學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曾被評為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商務部重點企業、河南省高新技術產品出口重點企業、河南省創新型試點企業、河南省知識產權優勢培育企業、河南省百戶高成長性中小企業。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