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合肥一些地方電動三輪車載客,並且走機動車道的現象?

合肥視覺


現在就居住在合肥,可以談一談。。。

首先,真的很多!同時還有那種老年代步的電動車。。。幾乎可以說隨處可見。

其次,特別不遵守交通法規。上機動車道,有的敢跑的特別快,有的就在機動車道上慢慢溜達,至於隨意變道闖紅燈等等你所能想象到的或者想不到的行為都有。我曾見過代步車上高架的,你信不信?他錯過了下口還敢往後倒車,就問你怕不怕?最嚴重的要數大市場周邊,臨泉路和定遠路交口東往西路段北側,人家都是逆行的,而且橫衝直撞。好吧,定遠路上就有一家三輪車店,大市場也有銷售點。。。

再次,以老年人居多,而且還經常看見帶著小孩子在路上亂走,真的很危險!一來老年人對交通法規意識淡薄,二來這種車幾乎沒有安全性可言,一旦出事情不敢想像。。。

最後,很能理解很多師傅以三輪車為工具跑一些短程的搬運,很辛苦!不能說存在即是合理,但都是為了生活也的確不容易,還是希望能遵紀守法安全第一。至於一些老人家或許年齡大了,腿腳不便用以代步,但作為一個晚輩我是及其不建議使用這類工具的,太危險了!另外有很多是用來拉人載客,我強烈建議有關部門能加大力度整治!

一個城市的文明是一個系統的大工程,不是一朝一夕可以一蹴而就,但這些嚴重影響城市出行安全的行為,相關部門不能視而不見,作為職能部門更不能放任不管。合肥近年來發展很快,但對於城市管理很多細節其實非常不足,該有的硬件設施我們都有了,但是軟件跟不上城市更進一步也是幻想。

我建議從源頭抓起,堅決取締老年代步車。對於三輪車加大整治,一車一牌,購買時填寫用途尋求相應的保險險種強制執行,規範起來。符合要求審批才能上路。出現違規事故堅決依法辦事絕不姑息。

對安全負責,對生命負責才是對人民負責!

希望能有法可依。。。


取不好名字啊


曾參與北方省會的面向電動三四輪車的專項治理,目的就是將以牟利為性質的載客的電動三四輪車以及超過一定標準的較大三四輪車徹底趕出市區。當時治理抓的點就是佔用機動車道導致進一步增加擁堵(事實上交管部門測算的確實在部分路段對三四輪車對擁堵貢獻率在百分之十五以上),以及三四輪因載客發生了重大交通事故。主要治理思路就是從生產源頭,銷售渠道,購買人群,街面查處等方面治理,為期百天。考慮風險即載客牟利的電動車駕駛人群多為殘疾人(當然部分為假殘疾人),禁止後容易形成社會不穩定因素;對快遞和送水市場服務帶來衝擊;對區域小商品和服裝市場貨物運輸與流動帶來不便;老人助力車如果整治。治理的措施為清理了為數不多的市內電動車拼裝窩點(主要產地在山東),引導了電動車經營商轉型;路面查扣營運電動車車並處以沒收及較大金額罰款(法條尋找的是交通法中隊無牌照機動車非法營運的處理方式,將電動三四輪車定義為機動車);進入市區路面設卡堵截;安置殘疾人群體;對快遞送水的電動車進行統一塗裝編號;仍舊打擊治理市場內三四輪車倒逼以機動車為載體的新型物流方式出現;社會宣傳等。效果上確實在治理期間改觀較大,但隨著時間推移還是有了復發,總體看核心地帶已經大幅減少,但路面仍然分佈有不少老年代步車,非營運的三四輪車輛,市場內有復甦但催生出了貨運面的等相對新生的短途物流方式。後來雖然查處變為常態化,但力度上還是不足,有不少三四輪車佔道情況,只是要求力度大時就查,力度放鬆就有反彈。這就是市場需求所帶來的,所謂存在即合理。改善方式還是能夠在一定範圍內使用人臉識別等技術治理,這一點在這城市查行人闖紅燈已經走了一定效果。所以三四輪車佔用機動車道,可以通過集中治理方式解決,但根本渠道還是提高駕駛人素質,特別是老年人群體(何況機動車道,那天我親眼看見一老頭開著電動三輪車載著他老伴上了高速公路😱),利用現代技術尋找有效有力的處罰方式,與人信用掛鉤才能根本解決和規範。


阿Sir的碎時間


首先這肯定是違法行為,未取得道路運營許可證,並且擅自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按照法律規定有兩種情況:

1、沒收違法所得,且處以違法所得的2倍-10倍處罰。

2、沒有違法所得或者不足兩萬元,則是處以2萬以上10萬以下的罰款。


對於電動三輪、四輪車上機動道路肯定是不行的,首先它是屬於無牌無證,而且也上不了牌照。

那麼此類車安全隱患極大,因為為經受過系統培訓,對於道路交通規則不瞭解,而且女性與老人偏多。開車的都知道,電動三輪車開車見縫插針,安全意識偏弱,很多交通事故都是這樣引發。


這一類電動車質量沒有保障,且很多違法加棚等等,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後果不堪設想。

還有就是本來道路就是比較應擁堵,這一類車行走在機動車道上,讓本就擁堵的道路變得更加擁堵。

為了安全,讓你身邊的人儘量不要搭乘,還有就是儘量不要讓老人駕駛,為了自身與他人安全。


合肥視覺


有市場才有需求。

首先,電動三輪車、四輪車載客肯定是不合法的,是執法部門重點打擊的對象之一。

但是,合肥市因為近年發展很快,不少之前屬於城中村、郊區農村的地方現在也被劃入到了各大新區、開發區的範圍內。

而這些地方不通公交,出租車也很少走,客觀上裡面的居民有出行的需求。

而交管部門對於這些區域的重視和管理不夠,也使得電動三輪、四輪車有了生存發展的土壤。

即便是在現在網約車十分發達的現在,還是有不少不會用手機的中老年人會乘坐這些車。

在滿足了這些居民的出行需求之後,電動三輪、四輪車因為本身的安全隱患,必然會受到越來越嚴厲的管控。

因此,對於該類車的管理,還是要從城市管理的本身出發,解決了這些打不到車的乘客需求之後,那些問題車輛自然就會被市場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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