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發展「楓橋經驗」 創新糾紛解決方式

繼承發展“楓橋經驗” 創新糾紛解決方式

繼承發展“楓橋經驗” 創新糾紛解決方式

今年是毛澤東同志批示學習推廣“楓橋經驗”55週年和習近平總書記批示堅持發展“楓橋經驗”15週年。為進一步把“楓橋經驗”堅持好、發展好,把黨的群眾路線堅持好、貫徹好,興慶區堅持以人為本,牢固樹立“四個意識”,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以更堅定的決心、更有力的措施,切實做好各項工作,總結經驗,樹立典型,續寫“楓橋經驗”新時代篇章,推動興慶區矛盾糾紛化解工作再上新臺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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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發展“楓橋經驗” 創新糾紛解決方式

“楓橋經驗”是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基層治理思想的重要來源。其核心要義是為了群眾、相信群眾、發動群眾和依靠群眾。為進一步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強化“楓橋經驗”理論總結和經驗提升,為群眾提供便民化服務管理,興慶區努力打造聯調聯處調解工作機制,為老百姓找到一條經濟、方便、快捷、有效解決糾紛的途徑,切實將矛盾化解在初始、萌芽狀態。目前興慶區共建立人民調解委員會157個,其中鄉鎮調委會4個,街道調委會11個,村調委會34個,社區調委會84個,企事業單位調委會9個,清真寺調委會4個,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婚姻家庭、勞動爭議、醫療、消費、物業、徵地拆遷等專業性調委會11個,現已實現鄉鎮、街道、村居人民調解組織全覆蓋,為興慶區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提供組織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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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推進調處多元化

合力築牢維穩防線

總結好、推廣好、提升好新時代“楓橋經驗”,是政法綜治信訪維穩工作的重大舉措,也是平安建設爭先晉位、走在前列的“頭號任務”。做好矛盾糾紛調處工作,要廣泛動員各方力量,為群眾提供多元便捷的糾紛解決方式,堅持矛盾不上交,把問題解決在基層。1.完善社區治理體系,著力建設平安中國,確保人民群眾安居樂業和社會和諧穩定。通過打造興慶區、鄉鎮(街道)、村(社區)三級實戰化綜治中心平臺建設,不斷完善“預警研判、受理分流、工作聯動、矛盾聯調、管理考核”工作機制,更好地發揮基層治理實戰化平臺作用。通過整合鄉鎮(街道)綜治信訪維穩資源,全力建設高標準綜治中心,發揮綜治中心樞紐作用,積極創新中心運行工作模式,紮實推進信息化和網格化服務管理,進一步創新綜治維穩工作思路、創新管理方式,管理好轄區內的社會治安問題。2.加大對涉穩重點問題排查化解力度。按照“屬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原則,進一步加大對易引發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和矛盾問題的常態化排查、預警預判和化解力度。不斷加大對徵地拆遷、房產物業和農民工工資支付等領域不穩定因素的摸排和分析研判力度,跟進風險評估和應對措施,嚴防矛盾積累疊加。

三是落實好“1+1+N”工作機制。“1+1+N”即一箇中心,一個系統,N個調處工作機制。以綜治中心為抓手,依託矛盾糾紛排查化解信息系統,依靠N個調處工作小組,共同做好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目前,已初步建起13個鄉鎮(街道)、115個村(社區)綜治中心, 15個鄉鎮(街道)矛盾糾紛排查化解信息系統。N個調處工作小組充分發揮惠民法律服務站、社區人民調解組織、社區義務治安巡防志願服務隊伍以及網格員在矛盾糾紛排查化解中的職能作用以及律師在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中的作用,有針對性地做好釋法析理、提出處理建議、引導或代理申訴等工作,實現息訴息訪。充分發揮法院、司法所、村委會聯絡員職能作用,建立民事糾紛訴訟與調解對接機制,依法、妥善化解民事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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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推進調處現代化

做好服務群眾最後一公里

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時代背景下,要綜合運用大數據提升公共服務的能力和水平、創新服務形式和內容、優化治理模式,構建以大數據為核心資源的國家治理模式。1.主動順應“互聯網+”時代趨勢,優化“上門調解”、開展“智慧調解”、 創新“網絡調解”,不斷探索調解新模式。興慶區開通遠程信訪,進一步暢通信訪渠道,及時瞭解和解決人民群眾反映的問題,減少越級上訪和重複上訪,化解矛盾糾紛。2.對重點地域加強社會治安專項整治,對公共安全視頻監控聯網工程進行進一步整合,推進“雪亮工程”建設,深化視頻監控資源與數據掌握、人像比對、車牌識別、智能預警等技術融合應用,做到各網互聯互通,資源共享共用,為保障興慶區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和社會的平安穩定發揮應有的功能和作用。3.要總結推廣“網上楓橋經驗”,推動社情民意在網上了解、矛盾糾紛在網上解決、正面能量在網上聚合,努力使社會治理從單向管理向雙向互動、線下向線上線下融合、單純部門監管向社會協同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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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發展“楓橋經驗” 創新糾紛解決方式

繼承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著力推動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改革向縱深發展,不斷夯實城鄉社區群眾自治組織在矛盾化解中的基礎性作用,切實提升城鄉基層社會治理現代化水平,有效實現法治與德治、德治與自治、自治與共治的有機統一,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興慶區社會治理面臨的一項重要任務。要仍不斷領悟、總結新時代“楓橋經驗”,樹立典型,充分發揮其在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確保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中的示範引領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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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源於興慶政法綜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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