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豐縣公安局高堡派出所踐行“楓橋”經驗,認真開展矛盾大排查大化解工作

清豐縣公安局高堡派出所,充分發揮派出所基層職能作用,踐行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認真做好矛盾糾紛大排查大化解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近日高堡派出所民警接轄區群眾任某報警稱:在高堡鄉某停車場內,任某因經濟糾紛與合作伙伴殷某發生矛盾。警情就是命令,接警後民警立即趕到現場。經詢問得知:雙方因為共同出資購買輛貨車,購車前雙方口頭商定,若盈利錢財均分,若虧損損失雙方均攤,後由於經營不利致使虧損,殷某不願承擔貨車虧損,以各種理由拒絕承擔損失。任某情緒激動,讓殷某賠付損失,雙方爭執不下。民警如果不從根本上化解糾紛,雙方可能用武力解決,導致“民轉刑”案件的發生。相反派出所民警緊緊把握“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務不缺位”的要求,把群眾的事當做自己的事來解決,給雙方當事人講解民法等有關法律、講解誠信等道德問題,經過派出所長達一個小時的調解,甲方同意賠付損失錢款,矛盾得以圓滿化解,有效避免了“民轉刑”案件的發生。

近期高堡派出所根據上級有關“矛盾糾紛大排查大化解”會議精神和有關工作指示,踐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聯合鄉黨委政府、司法所、村兩委對轄區矛盾糾紛開展一次拉網式排查,及時發現和化解矛盾,防止“民轉刑”案件發生,為轄區群眾提供優良的治安環境,提高了人民群眾的滿意度。

東方今報猛獁新聞 常付剛 通訊員 任文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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