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公安局高堡派出所践行“枫桥”经验,认真开展矛盾大排查大化解工作

清丰县公安局高堡派出所,充分发挥派出所基层职能作用,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做好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近日高堡派出所民警接辖区群众任某报警称:在高堡乡某停车场内,任某因经济纠纷与合作伙伴殷某发生矛盾。警情就是命令,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经询问得知:双方因为共同出资购买辆货车,购车前双方口头商定,若盈利钱财均分,若亏损损失双方均摊,后由于经营不利致使亏损,殷某不愿承担货车亏损,以各种理由拒绝承担损失。任某情绪激动,让殷某赔付损失,双方争执不下。民警如果不从根本上化解纠纷,双方可能用武力解决,导致“民转刑”案件的发生。相反派出所民警紧紧把握“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要求,把群众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来解决,给双方当事人讲解民法等有关法律、讲解诚信等道德问题,经过派出所长达一个小时的调解,甲方同意赔付损失钱款,矛盾得以圆满化解,有效避免了“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近期高堡派出所根据上级有关“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会议精神和有关工作指示,践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联合乡党委政府、司法所、村两委对辖区矛盾纠纷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及时发现和化解矛盾,防止“民转刑”案件发生,为辖区群众提供优良的治安环境,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 常付刚 通讯员 任文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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