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鎖咖啡新星「瑞幸咖啡」挑戰星巴克 稱遭遇不正當競爭

連鎖咖啡新星“瑞幸咖啡”挑戰星巴克 稱遭遇不正當競爭

初生牛犢不怕虎,上週剛剛宣佈正式開業的行業新星“瑞幸咖啡”就敢向連鎖咖啡龍頭星巴克發起挑戰。

5月15日下午,瑞幸咖啡發出了一份致星巴克的公開信,指出星巴克涉嫌違反《反壟斷法》第14條和第17條的有關規定,擬向有關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並同時向國家反壟斷行政執法機構進行投訴。

瑞幸咖啡在公開信中主要向星巴克提出了兩條質疑,其一,星巴克與很多物業簽訂的合同中存在排他性條款。這些排他對象,既包括國內外大大小小的數十家咖啡連鎖品牌,還包括咖啡佔營業收入30%以上的店鋪,甚至名稱與“咖啡”字樣相關的任何商家。

瑞幸咖啡委託律師、金杜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李中聖解釋稱:“按照《反壟斷法》第十四條的規定,星巴克以“店鋪租約”的格式合同,明令排除其他同業競爭者進駐其排斥區域正當經營,屬於排他性的“獨家購買”行為,涉嫌訂立縱向非價格壟斷協議。”

第二,星巴克對瑞幸咖啡供應商夥伴頻繁施壓要求站隊。瑞幸咖啡所選擇的供應商全部為世界頂級品牌,其中很多與星巴克的供應商相重合,近期已有多家機器設備、包裝包材、食品原料的供應商反饋,星巴克要求他們站隊並停止向瑞幸咖啡繼續供貨。

瑞幸咖啡稱,公司已接到部分合作夥伴將要停止供貨的通知。星巴克的上述做法,既影響公司的正常經營,也損害了市場公平競爭環境,阻礙了中國咖啡行業的發展。

李中聖認為,按照《反壟斷法》第十七條的規定,星巴克與交易相對人的排他性約定,限定交易相對人只能與星巴克進行交易,也同樣涉嫌構成《反壟斷法》所禁止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我們認為,星巴克以格式合同單方面設立排他性條款,已不是提高連鎖咖啡館服務的競爭門檻問題,而是在其先進入的區域內,推行“二選一”的機制,完全禁止同業競爭者的存在。

瑞幸咖啡由原神州優車集團COO錢治亞創建,於2018年1月1日陸續在北京、上海等13個城市試營業,目前已完成門店佈局525家;根據此前瑞幸咖啡提供的數據,試營業期間瑞幸咖啡累計完成訂單約300萬單、銷售咖啡約500萬杯,服務用戶超過130萬。

而星巴克已經進入中國市場20週年,根據世界權威的市場調查機構歐睿國際的統計數據,在2017年星巴克在中國咖啡館服務的市場份額達58.6%,門店數量佔連鎖咖啡館總數的61%。

在過去幾個月中,迅速崛起的瑞幸咖啡開始挑戰星巴克的行業地位。瑞幸咖啡發佈的這封公開信暴露了連鎖咖啡行業的一些“不公平競爭”的潛規則,同時也攪亂了日益沉寂的咖啡市場。

下面是瑞幸咖啡致星巴克公開信的原文:

連鎖咖啡新星“瑞幸咖啡”挑戰星巴克 稱遭遇不正當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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