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誤」轉錯帳,是否就要「打水漂」?

這是新華社日前的一篇報道。由該事件引發的“移動支付轉錯賬”相關話題近幾天持續發酵,引起廣泛討論。有人認為,轉款人由於疏忽大意“轉錯賬”,損失是自己造成的,需要自行承擔後果,能不能要回錢“全看運氣”。也有人認為,如果實際收款人將這筆錢取出或轉移藏匿,拒不歸還,移動支付平臺在幫助用戶追討中應當承擔起應有責任。

那麼,通過移動支付平臺轉錯賬後,轉賬方是否有權要回錯轉的款項?對轉賬人而言,最科學合理合法的維權途徑是什麼?如何避免此類事件的發生?記者就有關法律問題進行了深入採訪。

轉錯賬,“自助”協商無果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在接受採訪時表示,雖然轉賬人對轉錯賬應負一定責任,也應承擔由此帶來的一些不利後果,如耽誤的交易損失,追回錢款所耗費的時間、精力等成本,但這並非是其不能索回錢款的理由。

我國民法總則第122條規定:“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劉俊海認為,收款人如果收下“從天而降的餡餅”,一般構成不當得利,需要承擔返還不當得利義務。按照法律規定,如果拒不返還且數額較大的話,則可能構成侵佔罪,會面臨更重的法律責任。

今年4月,一條“顧客買包子轉賬14萬”的新聞引發不少關注:一位顧客將密碼錯輸成轉賬金額,通過支付寶一下轉了14萬餘元給店家。隨著移動支付愈發便捷,“出門購物不帶錢包”越來越成為常態,在購物支付時難免會出現“手誤”。這種情況是否可以通過與商家協商的“自助”手段彌補“手誤”造成的損失呢?

向平臺投訴陷入“死循環”

當“聯繫對方”無果後,“投訴對方”是否是追回損失的靠譜方式呢?記者分別諮詢了目前用戶數量最多的兩家移動支付平臺的客服。

支付寶客服表示,首先要看收款方是否開啟了實名認證,如果沒有開啟或者在轉賬24小時之內未開啟,轉錯的錢是可以退回來的;但如果對方已經實名,錢就已經進入對方賬戶,則無法退回。出現轉錯的情況,客服只能協調溝通,無法強制退款,建議走司法程序。

然而,如果選擇走司法程序,原告轉賬方必須進行大量複雜的準備工作,例如,需要獲取對方的姓名、電話、住址等詳細信息,並且需要到被起訴人戶籍所在地提起訴訟,這無疑給追討帶來了高昂的成本。

記者調查發現,目前有些兼具移動支付功能的社交平臺並非一定需要實名驗證才能註冊使用,加好友行為也越來越普遍,因此,受損失的轉賬者確實可能不知道好友列表中的一些陌生者的身份信息。如果對方是以手機號碼註冊,可以嘗試通過手機號碼找到其身份信息;如果這種方式依然不能確定對方身份信息,轉錯賬者可能會陷入求助無門、難以舉證的惡性循環中。

“首先起訴移動支付平臺,要求告知收款方的真實身份。然後再起訴收款方,要求其返還不當得利。”有網友在相關新聞的留言區“出謀劃策”。然而,在實踐中,這種“雙起訴”的方法因為太過繁瑣而很少被採用。對於一籌莫展的轉賬者來說,該類事件似乎進入了“死循環”。

作為兼具移動社交功能和支付功能的平臺,如何平衡維護公平與隱私保護的關係成為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中央財經大學金融法研究所所長黃震認為,移動支付平臺愛護用戶的意識不可少。在個人與移動支付平臺的合同行為中,社交用戶不必然是其金融用戶。當進行社交行為時,確實沒什麼大的風險;當進行轉賬時,此時的用戶變為金融用戶,移動社交和支付統一型的服務商應加強金融風險提示,完善二者之間的轉換隔離機制。

“移動支付轉錯賬不該再像大街上丟錢包那樣祈求收款方良心發現或乾脆自認倒黴,有關方面理當給轉錯賬者開闢一條便捷的挽回損失途徑。移動支付平臺在查詢服務方面可以更具人性化,比如,一旦發生轉賬錯誤現象,受害方可憑報警記錄查詢收款方信息,或者受害方無需提供收款方詳細信息便可向司法機關求助,由支付平臺向司法機關提供相關信息,解決受害方求助無門難題。相關部門也可以考慮對相應規定作出微調或變通,更便於通過司法程序來解決相應的現實難題。”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教授曹興權建議。

“延遲到賬”不等同於“可撤回”

中國人民銀行2016年10月發佈的《關於加強支付結算管理防範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通過自動櫃員機轉賬的一定額度以上款項在24小時後才到達對方賬戶。銀行可以為客戶提供實時匯款、2小時後匯出的普通匯款和次日匯款三種匯款方式。對於後兩種方式,不少銀行都提示客戶在限定時間內可以申請撤銷。移動支付平臺的產品設計是否也可以在一定時間內有轉賬“反悔”功能呢?

支付寶相關人士公開表示:“延遲到賬的功能,是指用戶的款項不會即時到達對方的賬戶。如果用戶是因為被騙了需要追回資金,用戶在聯繫我們的同時,也請用戶及時聯繫公安機關報案,如果公安機關及時聯繫我們對交易進行止付,我們會全力配合。”

“根據《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等規定,交易平臺只能提供有限的幫助,沒有對每筆轉款背景審查的責任和能力。除非延遲支付並經當事人依法申請,或具備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可以中止或者撤回交易的情形,交易平臺不得任意中止或者撤回交易。”劉權在接受採訪時表示。

“可以考慮在轉賬者和收賬者之間臨時設立一個資金池,在一定時間內,如果轉賬者發現轉錯賬,允許其撤銷本次轉賬行為,收回資金。”浙江大學公共政策研究院客座研究員夏學民建議,也可以採用一定額度內默認實時到賬、超出額度延時到賬的機制,給予用戶更完善的保障機制。

提高轉賬“門檻”完善安全機制

在銀行轉賬程序中,通常會要求絲毫不差地輸入收款方戶名和賬號,否則無法轉賬。夏學民建議,用戶在移動支付平臺轉賬超過一定額度時,平臺可以強制用戶輸入身份確認信息,例如手動輸入收款方的“姓”,或者把收款方的名字補齊,從而給轉賬方增設二次“審查”環節,進一步保護用戶的金融安全。

“移動支付平臺應進一步完善安全機制,勇敢承擔起安全責任,比如,嚴格執行實名制,關閉未實名認證用戶的金融交易功能等;在使用移動支付平臺轉賬時,一定不能圖省事,要仔細核對收款人姓名,避免轉錯賬後追討的麻煩。另外,無論是用第三方支付還是用銀行轉賬,只要金額較大,都最好選擇延時到賬方式。”劉俊海在接受採訪時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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