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件集中管轄 破解民告官「三難」

中國江西網景德鎮訊 通訊員報道:7月2日上午,景德鎮市珠山區人民法院召開行政訴訟案件相對集中管轄改革新聞發佈會,就2017年7月1日以來該院行政訴訟案件審理的主要情況進行通報。

據筆者瞭解,一年來,珠山區法院在上級法院的堅強領導和區委、區人大、區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凝心聚力、多措並舉,全面深入推進行政訴訟案件相對集中管轄改革,大力破解行政訴訟立案難、審理難、執行難,切實保障行政相對人的訴權,依法監督和支持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有力地提升了法治政府形象。下一步,該院將全面鞏固改革成果,堅持司法為民,強化訴權保障,充分發揮行政訴訟制度的作用,讓人民群眾在改革中有實實在在的獲得感。

專業審判 促使質效持續向好

“行政訴訟案件相對集中管轄改革是一項重大的司法改革舉措,意義重大,任務艱鉅。”珠山區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張春紅接受筆者採訪時說,通過實施這項改革,旨在打破地域限制,實現司法審判區和行政管理區的有限分離,避免地方干預,增強行政相對人的訴訟信心,保障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

自2017年7月1日起,經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10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並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省高級人民法院決定珠山區法院院相對集中管轄原樂平市法院、浮樑縣法院、昌江區法院管轄的行政訴訟案件。一年來,共受理行政訴訟案件156件,同比增長8.6倍;共審結行政案件137件;結案率為88%,同比提高36個百分點;法定審限內結案率為100%,和解撤訴率達13%,有近70%的行政爭議在一審階段實質化解。

隨著案件類型增多、數量增大,對行政審判法官專業化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在司法責任制改革中,景德鎮市中院專門調撥兩個員額法官指標給珠山區法院專項用於行政審判。該院成立了“1名帶領人+N名員額法官+N名法官助理+N名書記員”結構形式的行政審判團隊,現有員額法官3名,法官與書記員或法官助理的比例達到1:1。同時,鼓勵員額法官按照自己的專業和興趣,有目的的研究行政訴訟的某一領域,有利於保證案件審判的準確性公正性,幫助培養精英化、專業化法官。

為切實維護城市管理秩序,努力打造法治城管模式,珠山區法院於2017年10月率先設立城市管理合議庭,實現了城市管理方面的“三審合一”。通過發揮司法與行政合力,增加城管執法透明度,及時化解城市管理糾紛,鞏固景德鎮市城鄉環境大整治活動成果,為打造一座與世界對話的城市、開展“雙創雙修”工作提供司法保障。

在全省首例涉及退耕還林行政公益訴訟案中,由珠山區法院院長張春紅擔任審判長,首次採用七人制大合議庭陪審模式,並當庭作出一審判決,確認被告樂平市林業局未履行法定職責的行政行為違法,責令其採取補救措施追回違規發放的完善退耕還林政策補助資金。

2010至2016年間,被告樂平市林業局未對退耕還林地上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人進行審批匯總、登記造冊,致使2243230.5元完善退耕還林補助資金被錯誤發放給不符合補助條件的造林承包戶。樂平市檢察院按照行政案件相對集中管轄改革的規定,向珠山區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訴訟。庭審中,被告樂平市林業局辯稱,其在完善退耕還林政策工作中所實施的行為應當認定為執行政策偏差。

經審理認為,落實退耕還林政策,對退耕農戶進行適當補助,是改善退耕農戶生活的一項民心工程。作為相關職能部門,樂平市林業局應依法行使權力,嚴格按照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履行職責,防止職能錯位、缺位,但實際導致專項補助資金被違規發放,應認定行政行為違法。

該案全程在中國庭審公開網、該院官方微博和微信同步網絡直播,切實增強司法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同時,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全省各級檢察院代表,全市兩級法院代表,全市部分行政機關代表等近300人到庭參加了庭審觀摩。景德鎮市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處負責人張萍談到庭審時說,該案堅持以庭審為中心,將訴訟證據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實查明在法庭,訴辯意見發表在法庭,裁判結果形成在法庭,對今後的行政公益訴訟案件必將起到引領示範效應。

能動司法 架起官民溝通橋樑

行政審判的目的在於建設法治政府,服務人民,在老百姓和政府之間架起溝通的橋樑。實施相對集中管轄後,珠山法院行政案件管轄地域面積擴大了100多倍。為了不給群眾增加負擔,該院將調查走訪、上門送達、查看現場、就地開庭、巡迴審判等便民舉措落實到案件審理中。

在解決“立案難”方面,實施立案登記制,立案大廳設立行政案件相對集中管轄訴訟立案窗口,並實行跨域立案,跨域立案不僅避免當事人兩地奔波立案,而且大大提升了訴訟效率,減輕了群眾訴累,讓當事人在“家門口”的法院就能辦理省內法院管轄案件的立案。

其中在審判方式上,珠山區法院行政庭庭長李南新介紹,該院40%以上行政案件都實行巡迴審判,寧可讓法官累一點,跑遠一點,也要讓群眾方便一點,少跑一點,降低訴訟成本。同時,從司法便民的角度出發,通過巡迴審判能夠形成審理一案達到教育一片的效果,使書本上的法律知識也跟著“走”到老百姓的家門口。

2017年11月,經過了歷時三天的巡迴審判,29件行政訴訟案件全部庭審圓滿結束。該批案件的29位原告均屬樂平市礦務局萬山煤礦的退休職工,在昌江區人社局辦理了養老保險,因家屬工工齡認定一事向景德鎮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複議,後不服複議決定,遂向珠山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安排開庭事宜前,鑑於原告及其申請出庭作證的證人基本都是60歲以上的老人,不便長途奔波,且均居住在樂平市。通過多次與樂平市法院溝通協調,確定在離樂平市區最近的接渡法庭開庭。

“目前,我院涉行政案件的執畢率為100%。”珠山區法院分管行政審判和執行工作的院領導熊瑋介紹道,該院加大行政機關及職能部門為被執行人的強制執行力度,將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的行政機關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員名單,並向其上級主管部門及同級紀檢監察部門報告,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感受到公平正義。

堅持全面依法治國、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是黨的十九大確立的重大決策,也是人民法院面臨的神聖使命。珠山區法院採取“走出去、請進來”的方式,積極延伸司法職能,深入行政機關巡迴宣講,以案釋法,珠山法院開展行政訴訟知識公益培訓13次,增強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意識。

4月28日,珠山法院行政庭與景德鎮市國稅、地稅兩家單位召開工作座談交流會,針對稅務一線執法及法制部門工作人員提出的問題進行了詳細解答,重點對稅務部門在執法過程中需要注意的問題進行交流。該院通過定期邀請行政機關負責人參加行政訴訟案件庭審觀摩、召開座談交流會500多人次,通報典型違法案例,分析研究行政執法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實現信息溝通和資源共享,促使行政機關依法行政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拓展行政審判效果。

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是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回應和保障人民群眾訴求。2016年1月,樂平市某煤礦職工劉某在下班途中駕駛摩托車發生交通事故受傷,傷愈後申請認定工傷。2017年7月11日,景德鎮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景德鎮市人保局)以不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的受理條件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傷認定。劉某不服,向珠山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被告景德鎮市人保局不予受理認定。

經審理查明,原告劉某受傷後,於2016年12月10日向景德鎮市人保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依照《工傷認定辦法》第八條之規定,被告景德鎮市人保局應當在收到申請後15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但其時隔半年之久才作出不予受理工傷認定,系程序違法。同時,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的是認定為工傷的情形,而不是受理工傷認定的條件,作為審查工傷認定申請部門的被告景德鎮市人保局亦適用法規錯誤。珠山區法院遂一審判決撤銷被告景德鎮市人保局對原告劉某所作的不予受理認定。

同時,以審判流程為指引,珠山區法院對符合條件的行政案件,依法主持訴前調解、和解,並融入到案件處理的每一個階段。並藉助以全國人大代表餘梅個人名字命名的“餘梅工作室”平臺效應,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社會力量參與,把法官和訴訟雙方的每一次接觸都轉化為有效的溝通,使行政機關負責人與行政相對人相互瞭解,努力消除對立情緒,最終水到渠成,快速化解行政爭議。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關於全面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明確指出,“健全行政機關依法出庭應訴”的要求,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大力推進依法執政,實現執政為民目標的態度和決心。珠山法院多舉措促使行政機關負責人做尊法、守法、護法的表率,嚴格樹立法治至上理念,主動自覺履行法律規定,注重培養出庭應訴意識、積極參加訴訟舉證答辯、不僅要出庭更要“出聲”維護好出庭效果。

改革後,該院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從原來的10%增加到95%。

鑑於不想“當被告”、怕坐“被告席”的應訴困境,珠山法院為行政機關在庭審時增設“出庭負責人”席位,主動引導行政機關負責人發表意見,為轉變其出庭應訴觀念提供司法人文關懷。同時,選擇典型案件通過網絡、微博、微信等方式直播庭審,讓群眾瞭解行政案件審判情況,行政機關出庭表現,消除對行政訴訟的顧慮,倒逼行政機關積極應訴並提高應訴水平。

對已立案的案件,在立案後三日內將起訴狀副本書面抄告政府法制部門;結案後三日內將案件結果抄告政府法制部門,並附法律文書副本。通過庭前發放《出庭應訴通知書》,倡導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對應當出庭而未出庭應訴的行政機關負責人所在單位,100%發送司法建議函,並抄告政府法制部門。

根據庭審具體要求設置評價指標,對出庭的行政機關負責人,如是否準時出庭、是否對原告問題進行解答、是否發表辯論意見等情況,由承辦法官給每個行政案件庭審情況打分,列明釦分的具體事由,並將每季度出庭評分表,彙總後書面報送政府法制部門,提出依法行政的具體意見和建議。以便於行政機關及其負責人全面瞭解出庭表現的實際效果,不斷提升出庭應訴能力。

“珠山區法院健全制度、完善機制,創造條件促使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起到了官民矛盾的‘解壓閥’ 、行政糾紛的‘潤滑劑’作用。”景德鎮市政府法制辦副調研員劉春松如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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