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告官」勝訴率上升未必值得欣慰

行政訴訟既是“民告官”的制度設計,也是監督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確保行政權規範運行的“制度籠子”。6月28日,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向社會發布2017年雲南法院行政審判白皮書及年度行政審判十大典型案例。白皮書顯示,2017年,雲南省行政案件數量基本穩定,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連年增長,“民告官”勝訴率也有所上升。(6月29日《法制日報》)

曾幾何時,立案難、審理難、執行難,堪稱“民告官”案件的常態。黨的十八大以來,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的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依法行政理念早已深入人心,“民告官”案件越來越多,“民告官能見官”現象也越來越普遍,充分說明了老百姓法治意識的增強。老百姓在對各級行政部門的行政產生疑竇的時候,不是再忍氣吞聲、逆來順受,而是勇敢地拿起法律的武器,用法律來為自己討一個說法,要一個公道,這就是一個了不起的進步。

但同時我們也應看到,“民告官”案件勝訴率一直不高,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到了人們的“民告官”感觀。“民告官”勝訴率偏低,民眾往往會扔去無數的板磚,這其中可能有前審判體制不配套、不適應的原因,也可能有現行機制下,人民法院受制於地方,法院偏袒行政機關的原因。因此,看到一些地方“民告官”勝訴率上升的新聞,我們可能多少會感到一些欣慰。

不過筆者認為,“民告官”勝訴率的高低說明不了問題,也無什麼規律性可言。如果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法院秉公裁判,民告官勝訴率低,沒有什麼好說的。在欠缺具體個案中法院偏袒行政機關的前提下,僅以民告官整體勝訴率偏低就推出司法不公的做法欠缺邏輯支持。至於有人猜測,勝訴率低,是法院在偏袒行政機關,猜測而已,證據呢?

從這個意義上看,“民告官”勝訴率上升未必值得欣慰。“民告官”勝訴與否,關鍵要看是否做到了公平、公開、公正,真正維護了法律尊嚴。對於社會公眾而言,不能只盯著勝訴率不放,而忽視了其他關鍵因素。比如,是否做到了有案必立,是否真正做到了依法和解而非“和稀泥”式的“各打五十大板”。再如,是否有效地破解了“民告官”勝訴後的執行之困,促使敗訴的行政機關儘快依法履行義務,這恐怕是比勝訴率偏低更有意義的關鍵所在,也比單純地糾結於勝訴率高低更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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