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丨重名難免鬧誤會

原創丨重名難免鬧誤會

天津人高桂馨,字一山,號丹五,1898年戊戌科考中進士後,改翰林院庶吉士,授翰林院檢討。高翰林民初官越做越小,1914年通過縣知事(後稱縣長)甄錄考試,歷官廣東文昌縣、江蘇江寧縣知事及江寧認捐局局長。2007年版《中國美術家大辭典》稱其“書法見稱於時”。

同時代有一位同名者,亦為名流。此高桂馨,為臨榆縣(今屬秦皇島市)人,字一山、槐川,監生出身。清末民初任順直諮議局、直隸省議會議員,常在京津一帶活動。

居然有兩位高桂馨,而且表字相同,今人難免掰扯不清,即便時人也稱奇。

《論語》1946年第119期《慶雲縣的雙包案》對此描摹繪聲繪色:“民國元年,直隸布政使曹銳去職前,放了個起身炮,委高桂馨署理慶雲縣知事。便有一個名高桂馨的衣冠來謝。曹問了幾句他的出身,他答:‘前清曾任翰林院編修,現在是天津的紳士。’隔一天,又有一個高桂馨求見。曹當面罵他:‘該死的東西,怎樣敢來冒充高某人?高某人我已見過了!’那人對答說:‘不敢,卑職是臨榆縣紳士,特趕來謝委到差的。’曹怔了半響才說:‘你不是冒充,那麼前回來的那個人,一定是冒充的了!’他果然查出來後來的人並非冒充,乃召見天津的高,向之索還委札。不料那一高也說:‘我姓高名桂馨,一個字不錯,怎麼說我是冒充?’曹說:‘冒充不冒充是另一件事,總之我委的慶雲縣,不是你。’那人提出一個要求來:‘做官不做官倒不在乎。我聘幕僚、買傢俱、僱公丁,用了很多的錢,這筆本錢我不能白丟。’曹不得已給他一千塊錢。他一連說了幾聲‘豈有此理’,悻然走了。”

奇文共賞之餘,這個記載是否靠譜?《惲毓鼎澄齋日記》1912年10月8日載:“高一山來訪。飯後寫八尺大橫披一幅,縱筆揮灑,兔起鶻落,而仍凝結圓滿。筆力餘於字外,此近日大進境也。”11月20日又載:“高一山來談,今春以編修舊資,赴直隸本省註冊候補。今日牌示:‘署廣昌縣知事’。宦途如此,生面特開矣。”

惲毓鼎所載,當指天津高桂馨,只是把其曾擁有的翰林院檢討頭銜,誤載為翰林院編修。1929年版《臨榆縣誌》則載有“廣昌縣知事、清邑監生高桂馨(一山)”一語。況且,曹銳確於1912年4月至12月任直隸省布政使。可見,對於縣知事人選的“擺烏龍”,恐非無據。

重名著實令人尷尬,生怕無端扯上麻煩。天津《益世報》1930年10月20日《劉俊卿易字啟事》載:“鄙人籍隸薊縣,承乏天津益世報社長,歷有年所,為各處親友所公知。近閱某報,載有聚豐麻莊呈控劉俊卿廣告,當然另系一人。姓字相同,事本習見,惟慮遠方傳聞失實、張冠李戴,每易滋人誤會。鄙人自今日起,將賤字之‘俊’字改為‘浚’字,並另刻‘浚卿’二字圖章,以免混淆。‘曾參殺人,見疑曾母’。鄙人實慄慄滋懼也。”

劉浚卿之名被寫成劉俊卿,筆者原以為是誤植,敢情是這麼回事。名人為避免無妄之災,屈尊更名,實屬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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