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清港,環渤海港口打響第一槍!

煤炭清港,環渤海港口打響第一槍!

這幾天,曹妃甸港要煤炭清港的市場小道消息,引起相關群體廣泛關注。市場上很早在傳,國家宏觀調控部門在協調港口及鐵路部門聯合疏港,但一直雷聲大雨點小。最終,場存太高的曹妃甸港終於打響了第一槍,環渤海港口正式進入清港時刻。

截至7月6日18:00時,曹妃甸港的煤炭場存達到了841.2萬,其中有相當部分煤炭的庫存堆了一個月以上,很多人都想等著煤炭價格再高一些再賣。一邊是市場缺煤,一邊是港口場存高企,針對這種不正常現象,國家發改委將協調有關方面,對長期佔有場地而不出售的煤炭進行清港,打擊囤煤行為,國投曹妃甸港由此打響第一槍。以下信息,綜合自煤炭視界和煤炭江湖等。

由國投曹妃甸港生產業務部發布的通告顯示,為了加速煤炭中轉,保障路港煤運通道暢通,根據國家發改委保證煤炭運輸相關工作要求和鐵路疏港指示精神,國投曹妃甸港將從7月15日開始對部分客戶恢復收取超期堆存費,而且還列出了首批恢復超期堆存費的客戶名單,並指出未在冊的新進客戶也將被收取堆存費。

國投曹妃甸港生產業務部發布的通告

煤炭清港,環渤海港口打響第一槍!

從通告內容看,收費對象為年度中轉量低於100萬噸、長期佔有剁位而中轉效率較低的用戶,收取費用的標準共分為三檔, 從2018年7月15日起,1-10天取費標準為0.1元/噸·天,11-20天取費標準為0.2元/噸·天,21天以上取費標準為0.4元/噸·天;新進港煤炭,1-10天免費,11-20天取費標準為0.1元/噸·天,21-30天取費標準為0.2元/噸·天,30天以上取費標準為0.4元/噸·天。

這份通告的針對性非常強,目的就是通過收取超期堆存費的方式要求中小貿易商加快出貨,或者說就是準備出手打擊囤煤行為。按照這個標準,無論是新用戶還是老用戶想把囤一個月再賣,噸煤成本會增加12元/噸,折算到資金成本大約相當於月息2%,而且還沒有商量的空間。

現在很多港口現貨商是用托盤資金在存煤,現在一邊要承擔月息1%以上的托盤資金費用,如果再加上相當於月息2%的超期堆存費,壓力會越來越大,通過囤煤來盈利的難度也越來越大,加快出貨或許是唯一的選擇。

同煤公佈7月份月度長協預結算價

關於價格走勢,同煤集團7月份月度長協預結算價格如下圖所示:

煤炭清港,環渤海港口打響第一槍!

其中,681元/噸為非電力企業價格,上期該價格為元/噸(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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