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昆明"最嚴交規"的實施?

Stephanie250

我們認為,電動車一直以來就是昆明道路交通的毒瘤,管理部門一定要持之以恆地、科學地對電動車和電動車駕駛人進行管理和約束。

昆明的電動車管理確實存在問題,關於電動車管理的各種政策和法規,也出臺過很多次,但是也有無疾而終,也有半路夭折的。希望這次《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的出臺可以真正的改善昆明電動車現狀。目前來看,部分駕駛電動車的危險係數,已經超過大貨車了,從嚴管理電動車已是勢在必行。

昆明出臺“史上最嚴”交規於7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條例中特別指出要嚴管電動車。明確規定了駕駛未經本市登記,未懸掛號牌或故意遮擋、汙損號牌,未隨車攜帶電動自行車行駛證的駕駛人,處以50元罰款。另外,電動車等非機動車違規載客,交警將進行扣車處理,並對電動車主處以200到500元的罰款。

網友們也提出了不同方面的意見。有網友建議,既然電動車可以有行駛證,那為何不讓騎車人辦一本類似於機動車駕駛證一樣的操作證。也弄個12分制,參照機動車扣分制處罰。

但是也有網友認為,相對來說,騎電動車的安全隱患,有部分原因是道路設計不合理。有的很窄的自行車道和人行道混在一起;還有的十字路口上紅綠燈時間不夠點,自行車道在最邊上而且還要讓右轉彎的車輛。

雖然,針對電動車的處罰可以約束電動車主的行為,但在實際的執行過程中,遇到的阻力和難度可能較大。如果要改善電動車的現狀,還需要大家市民來一起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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