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機票被騙12萬 起訴平台 原告被指忽略風險提示

原告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精神損害 並公開賠禮道歉

申女士在攜程網上幫同事訂機票後收到了“航班取消”的詐騙信息,並在對方的指示下開通支付寶親密付功能和手機銀行,導致被騙近12萬元。因認為攜程網洩露了客戶信息及“親密付”功能未盡到足夠的風險提示,申女士將上海攜程商務有限公司和支付寶(中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兩公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賠償精神損害1萬元並公開賠禮道歉。昨天上午,朝陽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兩被告均拒絕擔責,認為已盡到保密義務和風險提示,原告未盡謹慎義務導致被騙,與被告無關。

幫助同事訂票被騙12萬

申女士在北京一家公司擔任行政工作。去年8月10日凌晨,她用攜程手機APP軟件為同事孫某預訂了兩張機票。當天10點15分,她收到署名為東方航空的手機短信,告知一張轉機機票的航班因故障取消,請及時致電客服辦理改簽或退票。

由於同事當時已登機無法聯繫,申女士就撥打了短信上的電話。“客服人員”核實其姓名、電話後,又準確說出了孫某的身份和訂票信息,申女士信以為真,就按對方要求提供了支付寶賬戶,以便退還票款。“對方說操作了兩次都沒成功,又提出通過支付寶親密付的方式支付,這樣會比較快。”

在“客服”的指導下,申女士開通了親密付功能,隨後其手機就收到銀行的四條劃款短信通知,顯示被划走共計1.9萬餘元。認為銀行卡被盜刷,申女士立即掛了電話,“客服”隨即撥打她的手機,稱錢是他們通過親密付划走的,因申女士掛掉電話影響了後臺操作,現在需要把錢再轉回來。“對方說親密付有限額,需要用我的網銀轉賬,我就按她要求開通了手機銀行,並填寫了對方的名字、銀行賬戶和轉款金額。”就這樣,申女士又被騙走兩筆共9.9萬餘元。

申女士說,由於她初次使用手機銀行和親密付功能,而退機票的事情又很著急,於是就被洗腦了。整個過程持續近兩個小時,發現被騙後她立即報警,但至今尚無結果。

起訴兩家公司索要賠償

申女士認為,攜程網作為機票代理公司,未盡到合理範圍內的個人信息保密義務,導致其身份信息及訂票信息遭洩露,使得詐騙分子有機可乘。攜程網在安全措施上存在重大疏漏,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而支付寶作為第三方支付公司,未按照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實施註冊實名制,也未在親密支付等功能中盡到風險提示義務,導致詐騙分子能夠獲取原告信任並進行詐騙。為此,申女士要求兩公司連帶承擔其經濟損失,賠償精神損害1萬元並公開賠禮道歉。

平臺否認洩露個人信息

攜程公司表示,原告訂票後,公司會把信息傳給中國民航信息網絡股份有限公司和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原告也會收到中國聯通發送的訂單信息。航空公司、通訊運營商等各個環節都存在信息洩露的可能性,原告並無證據證明信息是攜程洩露。

此外,公司的數據庫系統均進行了加密保護,已盡了保密義務。且公司的頁面上也提示了用戶要警惕詐騙。原告未盡謹慎義務,不法分子的詐騙行為才是原告造成損失的直接原因,與攜程無關。

原告被指忽略風險提示

支付寶代理人稱,原告在開通親密付功能時,支付寶向原告手機發布了4條信息,需原告輸入驗證碼及支付密碼才知道是其本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原告在情緒焦急的情況下,忽略了支付寶多次風險提示內容,沒有盡到謹慎義務。“原告在親密付付款後,開通了網銀,填寫上了詐騙分子銀行賬戶還有轉款金額,充分證明如果沒有親密付,也會發生詐騙事實。”

支付寶代理人還表示,原告開通親密付功能的相對賬戶只是註冊了一個支付寶賬戶,沒有綁定任何支付賬戶,所以沒有實名制。但原告對此認為,所有用戶包括開通親密付的相對方也必須都是實名的。因為支付寶存在制度設計上的缺陷,所以導致原告通過親密付轉走近兩萬元。該案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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