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車惹禍!車主賠了12萬還被拘役,其實做到這3點就不用擔責……

借車惹禍!車主賠了12萬還被拘役,其實做到這3點就不用擔責……

朋友喝醉酒,你還敢借車給他嗎?

三門峽市澠池縣居民孟某將車借給醉酒的朋友,不料對方駕車中出事故。最終,孟某除了賠償被害家屬12.5萬元外,因已構成危險駕駛罪共犯,還被當地法院處拘役3個月,緩刑6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

2017年10月的一天晚上,孟某與朋友劉某一起吃飯,期間均飲用了白酒。飯後,劉某稱要送朋友回家,孟某遂將自己的車借其使用。劉某酒後駕車行駛至318省道某處時,與同向行駛駕駛的二輪摩托的韓某發生交通事故,致使韓某當場死亡,摩托車乘坐人陳某受傷。

事故發生後,劉某逃離現場後被民警抓獲。經鑑定,劉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144mg/100ml,構成醉駕。車主孟某事後賠償被害人親屬12.5萬元後,取得被害人親屬的諒解。

法院經審理認為,車主孟某明知劉某飲酒,仍將車借給其駕駛,致使劉某醉酒駕車發生1人死亡、1人受傷的交通事故,已構成危險駕駛罪的共犯,應當以危險駕駛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鑑於孟某能及時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並取得諒解,有悔罪表現,最後做出上述判決。

那麼,借車給他人一旦發生交通事故車主就要承擔連帶責任嗎?什麼情形下借車,車主不擔責呢?

讓我們一起來看看法律是如何規定的吧:

2、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由過錯方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以上相關法律規定,車主將車輛借給他人只有在車主有過錯的情況下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而且是按其過錯程度承擔相應責任。

3、那麼問題來了,什麼情況算機動車所有人有過錯呢?

①明明知曉借車人飲酒、吸毒卻還是將車借給借車人的,車主需要承擔責任,借車人在借到車後飲酒或吸毒的,車主無需承擔連帶責任。

②明知道自己的車有故障卻還是將車借出的,車主需要承擔連帶責任,這裡說的車輛故障指的是被借車輛的動力系統、剎車系統、輪胎鼓包等影響車輛正常行駛的問題。

③將車輛借給給沒有駕照的人,車主需要承擔責任。不光要看對方有無駕照,還要注意對方的駕照有效期和準駕車型,一旦駕照過期或準駕車型不符被借車輛的,車主都需承擔連帶責任。一般情況下,持有C2駕照的(僅限自動擋車型),就不能駕駛手動擋車型。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所有的摩托車都屬於機動車,在借用摩托車前,也需查看其是否符合準駕車型。

解讀:

那麼,朋友借車,不能不借,友誼第一,但應該怎樣防範風險呢?教你以下三招即可避免擔責:

一是查“車”。檢查自己的車輛是否存在剎車制動不靈、車燈不亮、胎壓不均衡等等影響安全行駛的故障,不要讓愛車帶病出工。如果你的車輛長時間未維護保養,存在隱患可能,也是不能出借的!

二是查“照”。查驗朋友有沒有合法駕照,駕照的準駕車型與車輛是否符合,拿著摩托車照想借小轎車開,那是不可以的!

三是查“人”。查驗借車人是否能夠駕駛,有沒有喝酒、有沒有吸毒嗑藥……大家一起喝酒,切記把你的車鑰匙放好,不要誰問你借都豪爽地掏出來!如果車鑰匙隨隨便便扔在桌上或放在其他很容易被人拿走的地方,也有可能因為未盡到妥善保管的義務而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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