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在孩子名下的房产,离婚时该怎么办?

很多夫妻从事商业活动,为了给家庭留条后路,防止破产时一无所有,就把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也有的夫妻是早早给孩子买房买车,相比赠予、继承等能省下不少税费,所以直接把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

但是如果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离婚的时候,这件事情就不再是“保障”,往往是引发夫妻双方纠纷的矛盾点。

登记在孩子名下的房产,离婚时该怎么办?

在很多离婚案件里也都出现了这样的局面,虽然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但依然避免不了争房产的局面,或者为了房子争夺抚养权。

这类案件的让人迷惑的地方就在于,登记在孩子名下的房产还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了?离婚的时候怎么处理呢?

案情回顾:

陈某与赵某于2006年6月登记结婚,2007年6月生育一子陈某某。2008年6月,陈某与赵某购买商品房一套,并将房屋产权人登记为他们的儿子陈某某。2016年8月,陈某想与赵某离婚,赵某同意离婚,但提出要分割登记在儿子名下的房产。

在这个案件中,双方各执一词,一方认为,对于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屋,如果没有明确的赠与的意思表示,则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予以分割。另一方则认为,父母将房子登记在子女名下,应该视为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即使离婚,房子也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

在这个案件当中,法院经过审理,支持第二种观点,房子应属于其子陈某某的,双方均不可分割,房产由取得孩子抚养权的人代为管理。

登记在孩子名下的房产,离婚时该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本案中,陈某与赵某夫妻二人将房屋登记在儿子名下,就已经产生了法律效力,所以房子应该属于他们儿子的个人财产。

再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所以,他们的儿子是房屋唯一所有权人,不能算作夫妻共同财产。

登记在孩子名下的房产,离婚时该怎么办?

关于这样的案例也有第二种不同的观点,比如有些人觉得,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的时候,应该考量夫妻双方当初买房的真实意思,是真的想赠与还是只是借名。

总之,房屋在子女名下的离婚官司本来就错综复杂,有点剪不清理还乱,所以建议大家在把房屋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时候,双方最好有一个明确的约定,防止日后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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