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震感强烈西安赛格购物中心用餐者逃单达6万元,你怎么看?

陈瑭

讨论这个问题需要弄清楚前提,第一就是在震感强烈的情况下,用餐者逃生,第二就是用逃单这个词语定性是否合理。


生命无价。

在震感强烈的情况下,购物中心的人要从中逃离出了,这是人性使然,是必然的。难道购物中心为了几个餐费,把所有的门关上,付完费才能出去吗?如果真的发生了地震,这个楼倒塌了呢?

几十年前,新疆克拉玛依一个礼堂的一场大火,一句“让领导先走”,三百多个小学生鲜活的生命就在火灾中陨落了。这种事情难道要重现为“付完钱再走”?

震感强烈的情况下,大家逃离购物中心,无可厚非。必须逃离。钱财身外之物。开店的老板自己还要逃命呢。


逃单说法不妥

据说购物中心公布了损失中后,80%的人支付了用餐款。这已经很好了。道理很简单,用餐人只享受了部分的服务,餐馆只提供了一半的服务就终止了服务,用餐人却按照全额支付的费用。所以人性还是比较善良的。否则都不认账,又怎能追回?

逃单多数用于餐饮中,一般是用餐人采取欺骗手段,逃脱支付餐费的行为。但是这里,其实大多数人并没有恶意逃避支付餐费的行为。

逃单说法不妥。

更有丰厚奖品不定期回馈,谢谢!


家族财富密码

这样的问题,真心不想再继续扩大了。我想问,食客完成了自己应付的钱,饭店有没有完成自己应有的服务。对于那些只吃了一半的食客,为什么没有见到饭店只收一半的饭资呢,不要总用道德绑架食客,那饭店一半的服务,饭店又是怎么弥补的呢???天灾面前,都有损失,为什么你黄记煌损失了就大喊大叫,那些给你支付的钱的顾客,那天的服务,你没有到位,顾客是不是也可以大喊大叫,指名道姓的说你黄记煌服务不到位,地震时候只让食客吃一半。现在让你搞得,你黄记煌成了黑西安人的领头军了?你有何用心????

再说那天,九点二十多地震,顾客疏散完,起码到九点四十多了,赛格十点关门,除了工作人员,又有几个人还会再回去商场?更重要的是,工作人员再回商场,也快十点了,都是急忙收拾桌子,收拾碗筷准备下班,心里都急着担心家里呢,又有谁问过食客刚吃的餐食还要不要,顾客还吃不吃,你那么收拾了,凭什么要食客全额付款??

既然道德绑架,我想问赛格的个别商家,你这样不负责任的向媒体说,你的社会责任哪去了!!!你既然在西安,既然挣西安人民的钱,你对西安的社会责任感哪去了,你这样黑西安人民,有没有考虑西安人民的感受!!!


中国战略军火星司令部

你好, 至于西安赛格购物中心餐饮店由于震感强烈而遭到金额6万元的损失,数字是否真实暂且不论,但事实是损失了。对这一事件不能完全责怪用餐者,所以使用“逃单"一词是不恰当的。因为顾客本来是来正常就餐消费的,在主观上不是来噌吃噌喝或骗吃骗喝, 是由于突发的,无法预料的强烈震感带来的惊恐慌乱而离席,有的可能吃了一点点或一半,有的可能还没吃,就跑出去了。当时虽未造成房子坍塌, 但还会有谁有胆量或有心思再回到席上来吃, 为一顿饭连命都不顾,这也不现实。再说即便到事后,用餐者没有吃好,或只吃了一点.或没吃等,如何来与餐饮店算帐付款,怎么算? 这是不可能的呀。另外再来说赛格购物中心, 任何一项投资或服务都会有一定的风险, 都会遇有突发,或不可预见的,或不可抗拒自然灾害等等的降临, 作为投资人应该有前期预测和准备, 为了自身利益保障, 就必需投保,由保险公司来承担你的损失。不然就无从怨起,只有自认倒霉, 算计不够精明到位。


本人姓刘名兵

在大灾大难面前,生命是第一位的。西安赛格购物中心事后公布自己的损失,有明显的道德绑架嫌疑,期盼所有的食客能为自己当天的消费买单。听说已有百分之八十食客事后付了全款,还有百分之二十的人没有回应。这已是很不错的结果。

其实,商家算账往往追求利益最大化。可他们想过没有,在震感最强烈的时候,有的人吃了一半,有的人甚至还没来得及动筷子就匆匆逃了出来,他们的损失又该谁来承担!我想那百分之二十的人不付款一定有他的理由:要么自己只吃了一点点,要么根本就没机会吃。

后来证明这只是一场虚惊,消费者庆幸,赛格也应感到庆幸。商家统计损失六万元,消费者的损失又有谁来关心统计呢!所以,奉劝商家别在为那六万元耿耿于怀,斤斤计较。消费者与商家相安无事就是最好的结果。


洛水清风cuixiaosheng

说实话,逃了好了如果装修有问题地震砸了人,店铺给赔?赛格给赔?记住吃亏是福。赛格后台硬,商家能进去的不缺那些钱,6万块对于开店的小意思,逃跑的不是缺钱,主要是刺激,主观上觉得地震了天灾无情,我能出来都不错了还给钱,他妈的钱重要我的命不值钱?说实话当时我没感觉到地震😂


思无邪汉服

这是8月10日的事,当时突发地震,一些用餐顾客本能跑出去避震。但是8月11日新闻就报道了有80%的顾客把饭钱付了!请把事件经过写完整,不要误导读者,显得我们国人的素质很低!


快乐人生23524794

从道理上讲,应该不算逃单。地震是不可抗力,真正的情况不是几分钟能够弄清楚的,也没有几个人有胆量回去继续吃,商家更不能强迫客人回去。这就是说,这个交易被不可抗力打断了,造成了损失,用餐者如果付款了,受损的就是他们了,也不合理。这种情况下,商家承担损失是必然的,因为经营受到了不可抗力的干扰。

如果从个人素质出发,经营者应该以顾客感受为第一,主动承担损失,并检讨在地震过程中是否组织顾客优先逃生,而不是斤斤计较几顿餐费,如果以此为契机,宣扬以顾客为本的理念,这点损失会被加倍补偿的。消费者也可以根据自己用餐的程度,比如已经或者即将结束,主动上门付费,只是个人性格和习惯,无可无不可。


塬冰与川

不应由顾客完全承担餐费,毕竟他们没有达可用餐的结果,建议构建双方一个互动平台,餐厅方面可考虑费用打折;顾客方面可按意向事后支付部门费用(为鼓励这一行为,餐厅可发相应代金券)


王耀伟4

如果是我,我也逃啊!……都震感强烈了,你还不走?难道真的一点防范意识都没有吗?


至于说到逃单,我个人倒是觉得这不是故意为之的,面对强烈地震,那个时候恨不得自己身上长出翅膀能飞呢……跑?,两条腿我都嫌慢。

我们可以将里面用餐的客人分成三类:一,刚上菜,没吃几口;二、吃了一半;三;刚吃完,正准备买单。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每个人在震后的处理方法就绝对有所不同了,你不能要求所有的人都去买单,当然也就不能把所有人点餐的费用加在一起,作为你的损失。


如果是我的话,第一第二种情况,我是不会回去买单的;但是第三种情况的话,我一定会回去买单。毕竟以前发生过吃完饭,以为已经买了单,便离开饭店的事情,后来发现之后,又主动回去买了单的情况。


最后我想说,只要有威胁到生命财产安全的事情发生,大家一定要迅速做出反应,自救总比最后被救好!


越夜越激情

亲爱的餐馆老板们,不要为六万元的餐费在网上说三道四,批评用餐者,反而你们应该感到自己很幸运,如果地震强烈造成食客伤亡,恐怕不是六万元能解决的了的事。况且食客们也没用完餐。用这种在网上追讨餐费的方式方法,更显得你们抠门小气,会给你们在以后的经营中造成负面影响,不如大大方方的给当时受到惊吓的食客们道歉。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