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公交驾驶员无故遭男子多次殴打,涉事男子已被刑拘, 你怎么看?


我觉得类似殴打、撤拽、抢方向盘等事件频繁出现应该与处罚过轻有关。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出台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2019年1月8日),明确此类行为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性,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发生严重后果的最高可判死刑。即便没有发生严重后果,一般也不得适用缓刑。

可是纵观国内多起类似案件,均以拘留7-15日草草了事。我就不明白类似恶性事件屡出,为何没有依据法律按“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难道非得等到像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的恶性结果发生后才依法判刑吗?再说啦,拘留对于一些有基本文明和修养的人来说,是非常严重的处罚,会起到很好的警示和教育作用。但对于那些整日无所事事、游手好闲的无赖而言,他们有的闲时间,拘留几日算啥?管吃管住还挺悠闲,起不了什么警示作用。

我认为碰到老人(无论是60岁还是80岁,也无论身体好与不好)抢方向盘、扯拽司机的行为,也行依法判处实邢,绝对不能姑息。至于人道主义嘛,如果身体真有问题,可以取保、监外执行,但必须让大多数人认识到这是犯罪!严重的犯罪!


秦奉豫


应该加强公共安全管理,和加重这种危害公共安全事件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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