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雖個稅改革方案未定稿,但是提前應對(觀望)還是可以的,因為肯定要改,肯定要改稅率表。
一、《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稅率表
二、年終獎兩種方法計算
在不考慮當月發放工資的情況下計算年終獎個稅(即假設當月扣除三險一金工資超過5000元),年終獎金額就是應納稅所得額。
1.現行個稅稅率算法
(1)應納稅所得額=年終獎金額=140,000.00
(2)平均每月=應納稅所得額÷12
=140,000.00÷12
=11,666.67
(3)平均每月11,666.67,參照現行稅率表(詳見本文《現行個人所得稅稅率表》),得到稅率25%,速算扣除數1,005.00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140,000.00×25%-1,005.00
=33,995.00
(4)稅後年終獎=稅前年終獎-應納稅額
=140,000.00-33,995.00
=106,005.00
2.按照公佈的草案,如果在10月份以後發
(1)應納稅所得額=年終獎金額=140,000.00
(2)平均每月=應納稅所得額÷12
=140,000.00÷12
=11,666.67
(3)平均每月11,666.67,參照草案公佈稅率表(詳見本文《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稅率表換算月應納稅稅額表),得到稅率10%,速算扣除數210.00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140,000.00×10%-210.00
=13,790.00
(4)稅後年終獎=稅前年終獎-應納稅額
=140,000.00-13,790.00
=126,210.00
3.沒有對比沒有傷害
稅後年終獎相差=126,210.00-106,005.00=20,205.00
或個稅多繳額=33,995.00-13,790.00=20,205.00
提醒一下,年終獎(不考慮當月發放工資的情況下)10萬元,個稅多繳額9655元。
那您單位是10月份之前發/《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沒定之前發,還是等《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定後再發?
4.提醒:《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規定,居民個人按納稅年度合併計算個人所得稅,至於2019年度還存不存年終獎的特殊算法;但是從草案看出2018年度還不是“按年度”計算,年終獎的特殊算法還是“沒有作廢”。
三、年終獎個稅計算方法
四、年終獎發放時間調整通知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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