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門男子酒駕翻車,導致兩歲半的兒子搶救無效死亡!

京山一村民張某某酒後駕車翻車,致幼子死亡。今日,從湖北省檢察院獲悉,京山縣檢察院檢察官前往該縣錢場鎮橋河村對張某某交通肇事案進行不起訴公開宣告,通過法治教育和法治宣傳相結合的形式,讓群眾懂法、守法。

『 事件回顧 』

經京山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認定,張某某承擔此事故的全部責任。經鑑定,張某某血液乙醇含量為54.6mg/100ml。但考慮到張某某犯罪情節輕微,也是本案直接受害人,具有坦白情節,京山縣檢察院決定對張某某作相對不起訴。

近日,京山縣檢察院檢察官前往錢場鎮橋河村,對張某某交通肇事案進行不起訴公開宣告。錢場鎮人大代表、鎮ZF、鎮交警中隊、橋河村村委會等單位負責人,以及該鎮機動車駕駛員共60餘人參加了公開宣告會。

檢察官當場宣讀不起訴決定書,充分說明不起訴理由,並對被不起訴人張某某進行訓誡、教育。隨後京山縣檢察院與橋河村村委會、被不起訴人簽訂了《訓誡幫教書》,旨在教育被不起訴人深刻反省、認罪悔罪,主動虛心接受幫教。

京山縣檢察院通過此次不起訴公開宣告進鄉村,以接地氣、便民化的檢務公開方式,增強了群眾的守法意識,彰顯了法律的溫度。(來源 / 楚天都市報)

這是活生生血淋淋的例子啊

警鐘再一次敲響:酒後駕駛要不得!

傷人五分自損十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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