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定向降准0.5個百分點 支持「債轉股」和小微企業融資

央行定向降准0.5个百分点 支持“债转股”和小微企业融资

中國人民銀行24日表示,自今年7月5日起,下調工行、農行、中行、建行、交行5家國有大型商業銀行和中信銀行、光大銀行等12家股份制商業銀行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可釋放資金約5000億元,用於支持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項目,同時撬動相同規模的社會資金參與。相關銀行要建立臺賬,逐筆詳細記錄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實施情況,按季報送人民銀行等相關部門。

同時,下調郵政儲蓄銀行、城市商業銀行、非縣域農村商業銀行、外資銀行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可釋放資金約2000億元,主要用於支持相關銀行開拓小微企業市場,發放小微企業貸款,進一步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金融機構使用降準資金支持“債轉股”和小微企業融資的情況將納入人民銀行宏觀審慎評估。

總的來看,此次定向降準有利於穩步推進結構性去槓桿,有利於加大對小微企業等薄弱環節的支持力度,屬於定向調控和精準調控。人民銀行將繼續實施好穩健中性的貨幣政策,為高質量發展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營造適宜的貨幣金融環境。

央行表示,此次明確實施主體在“債轉股”項目中應當實現真正的股權性質投入,而不是仍然以獲取固定收益為目的的“債轉債”,也就是說,不支持“名股實債”的項目;鼓勵相關銀行和實施主體按照不低於1∶1的比例撬動社會資金參與“債轉股”項目;“債轉股”有關股份及相關債務減記要嚴格遵循市場化定價,按照法律法規,由項目相關參與方協商確定;支持各類所有制企業開展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相關實施主體應真正參與“債轉股”後企業的公司治理,促進其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同時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實施“債轉股”項目應當有利於改善企業資產負債結構,恢復企業發展動能,不支持“殭屍企業”債轉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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