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廢棄共享單車30萬輛 清理回收成爲最頭疼問題

22日,廣州市人大常委會和廣州廣播電視臺聯合主辦大型政論性電視公開論壇——《羊城論壇》第210期“共享單車管理大家談”。據最新統計,廣州已有廢棄共享單車有30多萬輛,其清理回收是行業目前最為突出問題。

廣州廢棄共享單車30萬輛 清理回收成為最頭疼問題

共享單車“野蠻生長”


  2016年9月,共享單車第一次進入廣州,短短兩年內“野蠻生長”,無論是交通要道還是內街內巷,時常可見隨意堆放的共享單車。無序競投車輛引發了市場混亂,2017年廣州累計已有超過80萬輛共享單車。廣州交研所副所長魏廣奇表示,經過評估,從能夠通行的道路容量角度考慮,39萬~45萬輛的共享單車容量較為適宜。

  據市城管委主任科員譚釗雄透露,據統計,停在廣州街面上的廢棄共享單車有30多萬輛,而畫線規範內可停放的大概8.5萬輛。也就是說,有數十萬輛廢棄共享單車擠佔了公共道路資源。

廣州廢棄共享單車30萬輛 清理回收成為最頭疼問題

誰來清理廢棄單車?

  誰來負起清理的責任?廢棄共享單車該交給政府還是企業處理?對此,在廣州投放量最大的摩拜單車和OFO企業作出了回應。摩拜單車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企業打算“以新換舊”,換置一批廢棄共享單車。企業在廣州租賃了十多個倉庫,每個倉庫至少有1000平方米以上,用來放置廢棄單車。

  社會呼籲共享單車的合理退出機制。有市民建議對廢舊共享單車直接清理處理,但是法律專家表示,無主單車仍有財產價值,需明確執法程序。

  廣東恆益律師事務所律師周磊表示,《物權法》規定了“物權的取得和行使合法性和不得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的原則。他認為,清理單車所引發的成本不應該由財政或者通過行政執法來負擔,企業必須承擔這個責任,但是往往出現企業不及時處理的情況。

  “如果按照行政強制法,我們強制查封扣押,然後再去做拍賣,這個行政成本是相當高。”他建議,可在立法中進一步明確對廢舊單車的管理部門、處理措施,形成執法依據。

  廣州市人大代表吳榕凱認為,企業應該負主體責任,但是政府必須給它立規則,比如規定企業的具體單車投放量,以及回收廢棄共享單車的倉庫、維修點的面積和數量。“企業可以交一筆訂金,如果企業不處理亂停放、廢棄的現象,政府部門可以給搬走,但是企業要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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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進共享單車規範管理

  此前,市交委表示會組織專業法律機構進行研究,推進互聯網租賃自行車行業的規範管理。

  在現場,市交委治理處副處長羅良鑫表示,已組織專業的法律機構研究後續處置辦法。“問題其實去年就出現了,我們也一直在研究,已經做了三四個方案,也請了法律專家召開研討會。”

  廢棄共享單車分多個類別,如正常運營的企業的壞單車,倒閉企業的壞單車等。對於正常運營的企業,羅良鑫表示,市交委督促企業清理共享單車,“沒有存活的企業我們還在想辦法。”

  眼下,全國各大中城市都在集中控制共享單車的總量。廣州努力切實讓共享單車成為解決最後一公里的“鋪路石”,而非成為阻礙最後一公里的“絆腳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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