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要新建、改建、租購一批租賃住房!既有國有又有民營!

為滿足新市民住房需求,培育多元化租賃住房供應主體,多渠道籌集租賃房源,支持和鼓勵長期租賃,6月22日,山西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山西省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實施方案》。

山西要新建、改建、租購一批租賃住房!既有國有又有民營!

今年山西省將出臺住房租賃相關制度政策,加快建設省、市、縣三級住房租賃綜合服務平臺。

2018年6月底前,省級和11個設區城市住房租賃綜合服務平臺要建成並投入使用;

12月底前,縣級住房租賃綜合服務平臺要基本建成。全省至少新增30家專業化、機構化住房租賃企業和兼營住房租賃業務的房地產企業;

各設區城市至少推出一宗土地用於建設租賃住房,爭取用3-5年時間,租賃住房佔新增(改造)住房供應量的比例提高到50%左右。

國有、民營、農村 供應主體多元化

在培育多元化租賃住房供應主體上,發展國有住房租賃企業,引導民營和混合所有制住房租賃企業發展,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紀機構和物業企業開展租賃經營,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立租賃企業。

2018年底前,至少依託1家國有企業開展住房租賃業務,各設區城市至少依託1家國有住房租賃企業開展住房租賃業務;

新組建或依託現有民營和混合所有制企業組建專業化、機構化住房租賃企業,2018年底前,太原市至少新增2家,其他設區城市至少各新增1家;

2018年底前,各市要全面啟動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紀機構和物業企業開展規模化租賃經營工作,其中太原市培育3-5家,其他設區城市各培育1-3家。

新建、改建、購租 租賃房源多渠道

新建一批租賃住房,2018年底前,各設區城市至少要推出1宗土地用於建設租賃住房,從2019年起,各設區城市新開工商品住房項目至少要配建20%的租賃住房;

支持企業或機構將庫存商業辦公用房等非住宅及商品住房改建為租賃住房,2019年底前各設區城市推出1-2個項目開展改建租賃住房試點;

引導企業在市場上收購(長租)一批住房,經過改造作為租賃住房房源,2018年底前,太原市至少推出2個項目開展購租租賃住房試點,其他設區城市至少推出1個項目開展試點。

土地、金融、稅收 各項政策來保障

對租賃住房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山西省國土資源部門將優先安排;

已建成商業辦公用房等非住宅改建為租賃住房時,國土資源部門將積極配合辦理相關土地手續;

鼓勵和支持商業銀行創新和發展個人住房租賃貸款業務,為居民租賃住房提供完善的金融服務;

探索研究住房租賃公積金貸款業務,在符合法律法規、監管和銀行內部政策的前提下,用好中國建設銀行山西省分行1000億元的專項資金安排,同時爭取更多授信支持;

進一步完善住房租賃稅收支持政策,制定租賃住房租金參考價,每半年分區域和房屋類型予以公佈,2018年底前各設區城市要首次公佈各區租賃住房租金參考價,2019年底前各縣(市)要首次公佈租賃住房租金參考價。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