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霆行動|“吃不好、睡不香”的被執行人來到法院,主動求還錢……

在“雷霆行動”中,大慶法院加大力度打擊失信被執行人,並不斷通過宣傳報道擴大行動聲勢,對失信被執行人的信息依法進行曝光,以宣示司法權威,進一步推動實現“基本解決執行難”。近日,一些被執行人主動履行了生效裁判所確定的義務。

雷霆行动|“吃不好、睡不香”的被执行人来到法院,主动求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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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霆行动|“吃不好、睡不香”的被执行人来到法院,主动求还钱……

高新區法院:

迫於執行威懾力

被執行人主動來還款

雷霆行动|“吃不好、睡不香”的被执行人来到法院,主动求还钱……雷霆行动|“吃不好、睡不香”的被执行人来到法院,主动求还钱……

劉某是一起民間借貸案的被執行人。2013年7月,劉某幫助好友李某、劉某瑤向申請執行人郭某借款5萬元,並以共同還款人名義在借條上簽字。借款到期後,三人相互推卸責任,均拒不還款。為此,郭某將其三人訴至法院。

庭審中,三被告稱借款時僅收到2萬元現金,與借條上的金額有明顯出入。而原告郭某也沒有證據證明其向被告給付了5萬元現金。據此,法院遂作出如下判決:被告李某、劉某瑤、劉某於判決生效之日償還原告郭某借款2萬元,利息按年利率24%自2016年10月17日起計算至本判決生效之日。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2017年6月10日,判決生效後,三被告仍未履行法律義務,故原告郭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根據案件管理流程,此案由執行員於戈承辦。收案後,於戈便立即與三名被執行人取得聯繫,但三人皆以人在外地無法配合執行為藉口推脫。經查控並未發現三名被執行人名下有可供執行財產,該案執行一時陷入僵局。於戈依法對三名失信被執行人採取信用懲戒措施。

被執行人劉某於今年5月末偷偷地從外地回到大慶,為防止被法院執行幹警抓獲,他不敢住在自己家,只能借住於親朋好友家。在借住期間,通過看電視、翻報紙、刷手機,劉某看到很多全市兩級法院嚴懲“老賴”、打擊“拒執”的新聞,被執行高壓態勢所震驚,聯想到自己在高新區法院還有一未履行的案件,每天都承受著巨大的心理壓力。

經過幾天的思想鬥爭,劉某最終想明白:“不能為了2萬元錢東躲西藏了,該還的債跑不掉,不如早日履行自己的法定義務。”劉某主動聯繫於戈,說其已回到大慶,近日會去法院接受調查。7日早晨,劉某如約來到了法院聽證室,主動承認了錯誤,表示以後絕不再做“老賴”,並當場交納包括遲延履行金、訴訟費共計25000餘元的執行款。隨後,劉某主動聯繫上申請執行人郭某,並表達了歉意,至此該案順利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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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崗區法院:

“雷霆行動”顯成效

震懾“老賴”把錢交

雷霆行动|“吃不好、睡不香”的被执行人来到法院,主动求还钱……

韓某、劉某、曲某與大慶市某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勞動爭議糾紛一案,經紅崗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調解書生效後,該公司未按照生效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申請執行人韓某、劉某、曲某向紅崗區法院申請執行,要求該公司給付工資款共計人民幣35400元。

因該案屬涉民生案件,承辦法官、紅崗區法院執行局副局長李智勇收案後,迅速與辦案團隊研究執行方案,並第一時間依法向被執行人大慶市某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發出財產報告令及執行通知書。

然而,被執行人既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履行給付工資款義務,也未向法院申報財產,李智勇幾經週轉仍未與被執行人大慶市某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鄧某取得聯繫,遂組織辦案團隊及法警共8人放棄週末休息時間,直接趕赴該公司,向其釋法明理,並充分說明拒絕履行法定義務的嚴重後果。“如果你仍拒不履行義務,法院會依法把你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你將會被限制乘坐飛機、高鐵列車等高消費行為。”

在強大的法律威懾和執行幹警耐心的思想工作下,鄧某終於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慮及不履行生效裁判對個人信用和企業誠信帶來的負面影響,鄧某坐立不安,遂主動來到法院,給付了案款人民幣35400元,至此該被執行人所涉的三個勞動爭議案件全部執行完畢。

2018年6月11日是紅崗區法院“雷霆行動”的“案款發放日”。一大早,申請執行人韓某、劉某、曲某就來到法院,並將寫有“秉公執法清正廉潔”八個大字的錦旗交到李智勇的手中。“太謝謝法院和執行幹警了!要不是你們這麼盡心盡力,真不知道我們什麼時候才能要到這筆錢!”三位申請執行人的喜悅之情溢於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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