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宋朝制度,包拯究竟算多大的官?

北城以南694

先澄清兩個問題:

(1)包拯沒有做過“開封府尹”,他實際出任的是“權知開封府事”這種差遣。

(2)這裡的“權知開封府事”,不是代理的開封府尹的意思,更不是姑且讓他做一會兒開封府尹的意思。包拯做的“權知開封府事”,就是開封府的實際長官,只是名字這樣叫。

大體說來,五代後期、宋初,親王實任開封府尹實際具有儲君的意味,宋太宗把自己的兒子任命為行開封府尹,又有提拔鍛鍊儲君的意味。因此親王以外的人,只能叫權知了。這樣以親王+開封府尹標記儲君的方式,其實是五代的產物,而且本質上和太子制度相沖突。宋真宗即位以後,就不再讓親王領開封府。這樣一來,原先名義上的“權知開封府事”就是真的開封府的最高長官。

那麼,包拯最後做到了多大的官呢?他其實有墓誌存世,即:

宋故樞密副使、朝散大夫、給事中、上輕車都尉、東郡開國侯、食邑一千八百戶、食實封肆佰戶、賜紫金魚袋、贈禮部尚書、諡孝肅包公墓誌銘並序。

因為宋代官制複雜,這裡信息繁多。簡單說,就像在打一個很複雜的網遊,包拯同時在練很多等級,比如主角可以升級,主角領的任務也要升級,甚至魔法、裝備、寵物還要升級,這樣就有多套階梯。這裡稍稍做一個解釋。

本官:禮部侍郎(包拯並沒有接受)

這是所謂的寄祿官,打個比方的話,就相當於網遊裡主角的等級。標記了官員在傳統三省六部下的身份。這裡的吏部侍郎,從三品,處於37階中的第8階。打個比方的話,升滿級37級,包拯已經練到第30級了。是不是挺高的?

差遣:樞密副使

這是包拯真正做的事情,相當於遊戲裡任務的等級。樞密使是全國軍隊的最高長官,樞密副使就相當於中央軍委副主席之類的。從負責的事務來講,這是最高級別的差遣之一了。

散官:朝散大夫

所謂散官,也是一套官員身份的標記——一定要類比的話,就像遊戲裡魔法、裝備、寵物等要單獨升級。北宋前期一共29階,朝散大夫處於第12階,從五品。

爵:開國侯

爵位從國王(正一品)至開國男(從五品)共12等,開國侯(從三品)排第9;但是封臣僚的話,只從國公(從一品)開始至開國男(從五品),這樣只有9等,開國侯排第6。總之這在宋代爵位體系中處於中下

食邑:1800戶

一般開國侯食邑1000戶,這裡1800戶幾乎翻了一倍,應該是特旨所加。換而言之,在開國侯中,食邑待遇是比較好的。另外還有食實封400戶,賜紫金魚袋——還算不錯。


在野武將

包龍圖老家合肥,在北宋當的官,當時皇帝是北宋第四代,宋仁宗趙禎

和狄青,歐陽修,夏竦,韓琦,范仲淹等老狐狸都是同僚

1027年,考中進士後,因為朝廷給的官離家太遠,沒法盡孝,也就沒去上任,一直到1037年,父母去世之後,才正式開始仕途,從縣令幹起,平步青雲

做過轉運使類似今天的省財政廳加上交通廳權利,地方知府,開封知府(首度市長)

開封知府這個官大,因為老包同時還是刑部郎中右司郎中,類似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常委加上組織部裡的常委,全國刑事案件,老包都有權審判定論,真能當堂開鍘

老包還有其它頭銜,比如龍圖閣直學士,不過這個屬於學術頭銜,類似北大副教授,不算太高,因為上面還有教授(龍圖閣侍制),長江學者,國務院特殊津貼等榮譽

1062年去世時,包拯最終官銜是 樞密副使(軍委副主席)朝散大夫(從六品,決定官服顏色)給事中(正四品,決定工資)上輕車都尉(把勳章官職化,正四品)東海郡開國侯(貴族身份,從三品)食邑一千八百戶(象徵性封地)食實封四百戶(實質封地收入)賜紫金魚袋(官員頂級配飾)贈禮部尚書(追贈的榮譽官職,從二品),這四十來個字一個字都不能少,得連起來讀……

北宋早期實行官稱和實際職務分離制度,一般官員都有官和差遣兩個頭銜,官表示自己的等級階層,能領相應的薪水,差遣表示自己的實際幹活(有點像南北朝劉宋的玩的那種套路,位卑可權重,高品虛職)。如果按照北宋的散階定官服來說,老包穿的是從六品衣服,哈……給事中是老包官階,樞密副使是老包的差遣

大約如此,知道包拯有多大官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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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要看什麼時候了,包拯一生做過許許多多的官職。包拯,人稱“包青天”,對於這位歷史上最著名的鐵面無私的人物,他敢於彈劾權貴並不是因為他的官位有多高,更主要是因為宋朝的整體環境。所謂的“關公不到,有閻羅包老”。

包拯進士出身,曾經做過監察御史、轉運使、三司副使、龍圖閣直學士,最著名的就是其做過御史中丞與開封府尹。

史書記載包拯最後實際的官職是三司使與樞密院副使,北宋時代,相權被分割。宰相的參政權被參知政事分薄、經濟大權被三司使分走,軍政大權被樞密院分走。而包拯做的就是三司使與樞密院副使,其地位權力可想而知。



但各種演繹作品中,包拯最經典的形象還是在做開封府尹的時候,當時的開封就是北宋的都城汴梁,包拯的地位就相當於首都的一把手。包拯之所以鐵面無私流芳千古,還有個重要原因就是當時宋朝的整體環境以及當時的君主宋仁宗。

宋朝重文輕武,文官的地位非常高,而“刑不上大夫”在宋朝貫徹落實的非常徹底。雖然宋朝有不少的昏君,但是敢隨便亂殺大臣的卻基本沒有。其次,包拯也是幸運的,他的君王宋仁宗,在歷史上頗有賢德美名,有一回包拯跟仁宗說話,口水噴了仁宗一臉,仁宗也沒有怪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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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說明一下,包拯並沒有做過開封府尹,而是權知開封府。包拯,他有很多名字,最被人熟知的就是包青天,彼時他為開封府尹,廉潔公正,斷案如神,鐵面無私,不懼權貴,民間流傳著關於他斷案的各種各樣的故事,明顯被神話,變成了一個符號。

那麼真實的包拯呢?《宋史·包拯傳》有語:

京師為之語曰:“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

一定程度上說明包拯確實是一個剛折不屈,不向權貴低頭的清官。

但是包拯的官職並不大,這和宋初特殊的官制有關係。包拯活躍在宋仁宗時期,1027年中進士,開始了他的職業生涯。宋初的官制,官稱和實職相分離,有官無職和位卑職高是常態,其實就是當權者想方設法加強中央集權。官員可以有三個頭銜:官、職、差遣。官代表你的品級和俸祿,差遣代表你實際的權力。

包拯一生最大的官是給事中(大約正五品左右),而差遣就高了,最高為三司使,樞密副使。

宋初設中書、樞密、三司分別掌管政務、軍務和財務,宰相的權力被樞密使和三司使分取。宰相、樞密使、三司使三者的事權差不多,互不干涉。

三司(鹽鐵、度支、戶部)使也就是國家最高財政長官:計相。但是在宋仁宗時期,三司使和樞密使都是差遣,沒有品級,若論品級的話,應該相當於正一品或從一品。至於包拯的龍圖閣直學士(職)相當於一種榮譽稱號。

民間流傳的故事多發生在包拯權知開封府時期,開封府相當於現在的北京市,開封府的權力可見一斑,開封府尹的任職人員多是皇親國戚,甚至直接由太子擔任。但實際幹事的是權知開封府(暫代開封府尹,是一種差遣)。

包拯在任期間,不畏權貴,確實給開封府帶來了新氣象,一時間皇親國戚宦官等都有所收斂。

1062年,包拯去世,追贈禮部尚書(官,正三品或者從二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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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一生做過很多官,從中進士之後的八品官,到死後追贈的一品禮部尚書,當官26年,升遷27次,貶官一次。

包拯在世的時候,當過最大官是樞密副使,宰相一級的人物,只是管理軍政。但同宰相是一樣的待遇。

樞密院是總理全國軍務的最高機構,樞密副使是正二品。在宋朝一品基本上是追贈的,能做到正二品就是封頂了。岳飛活著的時候也就這個官。

不過這個官,他只當了不到一年,便去世了,然後追贈一品的禮部尚書。

包拯最為我們老百姓熟知的官是開封府尹,但這是評書裡面的,歷史上是權知開封府事。因為開封府尹是趙匡義當過的官,後來一般不會授予外姓人當。

那麼開封府的當家一般叫做知開封府事,前面加權的意思是代理的意思。

翻譯一下就是代理主持開封府的全面工作。雖然是代理,但其實他就是一把手,也並不是臨時的官員,而是正式的差遣,只是宋朝的叫法如此。

這個差遣很了不得,首都的市委書記兼市長,加政法委書記,軍區司令等等,你能想到都是他工作範圍。

包龍圖坐在開封府的故事就是從這裡開始的。包拯做了一年三個月的權知開封府事。現在很多人說這個時間很短,其實這是不瞭解歷史。

在宋朝,知開封府事一般都只能一兩年,能做過三年的人很少很少。

包拯最開始做的是大理評事,然後出任和州監稅,後來獲授天長知縣,而後當了一任知府然後到京城做了監察御史裡行,也就是御史。相當於中紀委的。

包拯做過最多的官其實是轉運使,各路的轉運使。

路相當於現在的省一級,轉運使是正式的差遣,每一路設一個轉運使,轉運使作為征討大軍的糧餉官,也是地方及新徵服地區的財物運往朝廷的督運官,後演變為路級財政長官,機構稱轉運使司。他還有一個重要的工作就是具有監察官員的職責。

相當於現在的第一副省長,監管財政,後勤,紀委等。

另外,我們說包龍圖其實是小說家言,包拯沒有做過龍圖學士,他做過的是龍圖閣直學士,在宋朝一般稱呼為包龍直或包直龍。

龍圖閣直學士是個貼職,專為文人而設的榮譽稱號,如某館某閣大學士、學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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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在宋仁宗天聖五年(1027年)登進士第後,累遷監察御史,然後歷任三司戶部判官,京東、陝西、河北路轉運使。又後入朝擔任三司戶部副使,又改任知諫院。並授龍圖閣直學士、河北都轉運使,移知瀛、揚諸州,再召入朝後,歷權知開封府、權御史中丞、三司使等職。嘉祐六年(1061年)任樞密副使。

因曾任天章閣待制、龍圖閣直學士,故世稱“包待制”、“包龍圖”。

宋代官職最為複雜,我們看包拯擔任的的比較著名的幾個職務的情況。

據《宋史-職官志》,天章閣待制為從四品,龍圖閣直學士是從三品。並不算多麼高。

他還有另一個重要職務是權知開封府。

宋代,開封府是首都東京所在地。開封府的最高職位是開封府牧或開封府尹,但這兩個職位都不常設。根據規定,只有親王甚至儲君才有資格擔任開封府尹。整個北宋先後有四位親王擔任府尹,其中趙光義以晉王的身份擔任府尹。後來凡是皇太子兼任開封府的,要麼叫判開封府牧,要麼叫判開封府事。而非親王負責開封府的,最高職位是權知開封府。

權是暫時的意思,代理的意思,並非正式的任命。包拯嘉佑元年,即公元1056年權知開封府,同年升職為右司郎中,乾的時間並不長。

再一個是權知御史中丞。宋代監察機關叫設御史臺,御史臺設有御史大夫和御史中丞。御史大夫名義上是御史臺的最高長官,但宋初不除正員,只作為加官。元豐改官制後一併除去。因而御史中丞實際上是御史臺的真正長官,稱為臺長。御史中丞北宋最高監察機構的負責人,應是從三品。

還有一個是三司使。三司使總理財政,是僅次於中書、樞密院的重要機構,號稱“計省”,三司的長官三司使被稱為“計相”,地位略低於參知政事。應為正三品。

包拯擔任的最高職務應該是樞密副使。北宋的樞密使權力極大,與同平章事(宰相)並列。樞密院的正副長官(樞密使、副使)和宰相(同平章事)、副相(參知政事)統稱宰執。樞密副使應為正二品。

包拯也是被過度演義和戲劇化的歷史人物。  

需要指出的是在北宋沒有地方大員的說法,一般只有中央官,中央官員下派負責地方事務就叫“知”某地或“判”某地,實際上是中央派的一個暫時管理地方的官員,還在中央兼職。


趙燕雲

包拯是樞密副使、禮部侍郎、給事中。

因為宋朝是三省六部,而包拯在的是禮部,禮部設尚書、侍郎各一員,這就相當於至少是今天的副部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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