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鎖經營的核心之二——企業組織形式

有人認為發展連鎖經營主要是經營形式的改變,是業態的一次創新。這裡我們要給連鎖經營正本清源,還連鎖經營以本來面目——連鎖經營不是一種業態,而為一種企業組織形式,因為

①連鎖經營是制度的創新,是企業從政策到觀念、從經營到管理、從商流到物流、從形式到內容的全面調整和變革;

連鎖經營的核心之二——企業組織形式

②連鎖經營是企業結構重組和創新,包括批發改革。配送中心的建立。流通環節和網絡的變化,它帶來了企業購銷調存加的全面調整,是企業職能的重構和流通環節的重組;

③連鎖經營不是一種業態,但只有與具體的業態相結合,如超市連鎖、倉儲連鎖、便民連鎖、快餐連鎖、生產連鎖,才形成自己獨特的經營方式,賦予它強大的生命力;

④連鎖經營是新的商商關係、工商關係和企業內部各環節關係的調整和建立。

由此可見,連鎖經營是企業的一種行為方式,一種非消費的行為方式。本質上不是一種業態,而與企業開分公司和分店,有類似之處,所以不存在行業的侷限性。連鎖經營是企業的一種組織結構設計,更是一種組織形式,它不屬於商業層面,而是屬於經營層面的東西。

所以這裡就解決了很多人對什麼行業適合做連鎖經營,什麼行業不適合做連鎖經營的困惑。連鎖經營本質上就是生產、管理、服務、操作標準的建立和拷貝傳播。商業領域可以發展連鎖經營,生產領域同樣可以,看著一個個的分廠開起來,這不是很明顯的連鎖經營嗎?具體的內容會在後文連鎖經營的分類中詳細介紹,這裡就不做多餘之筆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