郊区法院院长深入一线办理执行案件

6月1日,铜陵市郊区安庆矿区办事处作为协助单位,将130420元执行款转入郊区法院账户,郊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沈琳承办的一起土地流转合同纠纷执行案件顺利执结。

郊区某居委会与某农业公司土地流转合同纠纷案,经法院审理判决,农业公司应将流转承包的土地恢复原状后交还居委会,并给付居委会土地流转费。后农业公司迫于法律的威慑力,主动将土地交还居委会,但已无力支付土地流转费。郊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沈琳作为该执行案件的承办人,经过对农业公司的详细调查,发现农业公司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但是在安庆矿区办事处却有一笔尚未领取的森林增长补助款。6月1日,沈琳带领执行干警驱车100余公里,来到安庆矿区办事处,要求安庆矿区办事处作为协助单位,配合法院将这笔森林增长补助款转入法院账户。经过沟通协调,安庆矿区办事处领导积极配合,当场转账130420元到郊区法院账户,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院长带头办理案件不仅还原了法官本色,也能充分调动全院法官的办案积极性,为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起到了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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