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聚會後他無證、酒後駕車 結果換來2700元罰款和7天拘留

5月23日14時40分許,長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德惠市大隊米沙子中隊民警在米沙子鎮街道巡邏時,發現一輛無牌照的銀灰色二輪摩托車行駛軌跡異常。

民警將該車攔下後,發現駕駛員面色通紅,酒後駕車的嫌疑十分明顯。經呼吸式酒精測試儀檢測,結果顯示駕駛員崔某每百毫升血液中含酒精75毫克,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經進一步檢查,民警發現崔某居然還沒有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同學聚會後他無證、酒後駕車 結果換來2700元罰款和7天拘留

經詢問,崔某今年50歲,是一名農民。23日他們小學同學組織聚會,從中午開始大家在米沙子街道吃飯、喝酒、唱歌,共敘多年前同窗之情,聚會持續了近3個多小時。崔某說自己喝了3兩白酒,4瓶啤酒。重要的是這種情況下他還要駕駛摩托車回家。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崔某因無證、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以2700元罰款,行政拘留7天的處罰。

同學聚會後他無證、酒後駕車 結果換來2700元罰款和7天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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