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無證”被查 違法尚未處理 竟再次“無證”違法

10月30日21時50分許,公安寧河分局交警支隊曹莊大隊民警在112國道與寶蘆公路交口執勤時,發現一輛車牌號為“津C2**53”的輕型普通貨車突然減速,且車輛駕駛人目光躲閃交警的注視,執勤交警隨即將車輛攔停。檢查發現,這位心虛的駕駛人竟是交警多次找尋的梅某某。

原來,在8月22日晚上,梅某某駕駛二輪摩托車和一輛麵包車駕駛人發生糾紛後報警。因梅某某存在酒駕嫌疑被轄區派出所移交給交警曹莊大隊處理,經檢測,梅某某血檢酒精含量為58mg/100ml,屬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同時,交警發現梅某某並未取得摩托車駕駛證,隨後現場出具了“交通違法處罰決定書”,並要求梅某某儘快前往大隊接受處理。可是為了逃避處罰,梅某某竟和交警玩起了“失蹤”,不顧曹莊大隊多次傳喚,不肯到曹莊大隊接受處理,交警先後三次到其家中,均未見到其本人。


“酒後、無證”被查 違法尚未處理 竟再次“無證”違法


目前,梅某某因“無證駕駛機動車”,“酒後、無證駕駛二輪摩托車”被交警曹莊大隊處以罰款38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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