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3月20日21時許,安圖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執勤民警巡邏執勤時,在明月鎮美食街保健衚衕路口處,對一輛普通二輪摩托車進行檢查,發現駕駛人涉嫌實施飲酒後駕駛機動車、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摩托車的違法行為。
隨後,辦案民警對駕駛人的身份、車輛信息和駕駛人信息進行了核查,並對其進行酒精呼氣測試,經呼出氣體酒精含量檢測,其呼出氣體中酒精含量為47.2mg/100ml,屬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最後,民警對違法行為人執行行政罰款2500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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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0 01:11:53 安圖交警
2019年03月20日21時許,安圖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執勤民警巡邏執勤時,在明月鎮美食街保健衚衕路口處,對一輛普通二輪摩托車進行檢查,發現駕駛人涉嫌實施飲酒後駕駛機動車、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摩托車的違法行為。
隨後,辦案民警對駕駛人的身份、車輛信息和駕駛人信息進行了核查,並對其進行酒精呼氣測試,經呼出氣體酒精含量檢測,其呼出氣體中酒精含量為47.2mg/100ml,屬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最後,民警對違法行為人執行行政罰款2500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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