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4 吉林:給予森林防火區內燒紙的公職人員開除公職處分

新華社長春4月4日電(記者段續)記者從吉林省應急管理廳、吉林省森林消防總隊等部門瞭解到,日前吉林省發佈森林防火命令,持續實行嚴格的林區用火管制。對在森林防火區內祭掃時燒紙的公職人員,一經查處,將給予開除公職處分。

吉林省春季森林防火期為3月15日至6月15日,在此期間,吉林省要求消防執法、紀檢監察部門要做到四個一律:對於森林防火期內上墳燒紙和在林區野外吸菸者,公職人員一律開除公職;非公職人員一律從重給予經濟處罰;對在場不予制止或制止不力的領導幹部一律給予行政處分;對引起火災造成嚴重後果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吉林省規定,高火險期內,森林防火區禁止一切野外用火。野外生產用火必須向當地縣級人民政府或其他授權單位提出用火申請,未經批准,不得擅自野外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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