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一男子酒後駕車,無證,還打人

沒有取得機動車駕駛證能開車嗎?

酒後能開車嗎?

……

這還用問?答案當然是:

不能!不能!不能!

赤峰一男子酒後駕車,無證,還打人

可近日,蜀黍就查獲一名

無證的酒駕司機!

赤峰一男子酒後駕車,無證,還打人

11月22日21時許,寧城縣公安局五化派出所接到小李(化名)報警稱,其被人毆打,要求公安機關處理。

民警趕到現場後,發現小李坐在一輛黃色夏利轎車內。經瞭解,小李與小張(化名)在駕車回家途中因言語不合產生矛盾進而發生撕扯,小李一氣之下報了警。民警對二人進行詢問時,發現駕駛員小張滿身酒氣,隨即對小張進行了酒精檢測,結果為71mg/100ml,屬於酒後駕駛。後經進一步核查,小張竟然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系無證駕駛。

目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寧城縣公安局已對小張作出相應處罰。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第九十九條規定: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赤峰一男子酒後駕車,無證,還打人


請遵守交通法律法規

切勿存有僥倖心理

爭當文明“駛”者

不做車禍“醉”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