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敲詐勒索”惡勢力團伙被判刑

 2018年10月24日,林西縣公安局接到群眾舉報,黑車司機徐某傑被劉某(女)等人敲詐勒索,另李某、肖某林、王某青、軒轅某明、段某、石某鋼6人從事

跑黑車行業,涉嫌非法經營交通運輸重點領域整治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中的一項重要內容,該局掃黑辦立即對劉某、李某、王某青等人開展秘密偵查。

  經查,犯罪嫌疑人劉某在2018年之前以經營林西至赤峰客車為業,在經營客車期間,劉某採用截車、惡意舉報、隨意辱罵毆打等方式對“黑車”(非法營運車輛)司機進行打壓,因此黑車司機都很懼怕劉某,過年過節都要“看望”劉某。2017年末,劉某發現黑車市場利潤可觀,開始從事跑“黑車”行業,並著手壯大自己的勢力,採用跟隨自己跑黑車賺錢、幫助團伙成員平息事情、打壓競爭對手、打壓自己團伙成員等手段,將朱某利、康某立、哈斯圖力某爾、徐某、楊某彬籠絡在自己周圍,聽從自己指揮。其他人也表示支持劉某做林西黑車市場的“老大”,共同預謀如何控制林西黑車市場、獲取非法利益、控制團伙成員、打壓競爭對手、震懾其他黑車司機。以劉某為首,以朱某利、康某立、哈斯圖力某爾、徐某、楊某彬為其他成員的犯罪組織於2018年下半年基本成型,組織成員達3人以上,且較為固定。

  在劉某的組織、領導、策劃、指揮下,朱某利、康某立、哈斯圖力某爾、徐某、楊某彬積極參與下,該犯罪團伙以敲詐勒索、非法拘禁、暴力威脅、毆打辱罵、攔截追逐等手段,在林西“黑車市場”行業,兩年內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涉嫌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三個罪名以上。

赤峰“敲詐勒索”惡勢力團伙被判刑

  劉某犯罪集團通過敲詐勒索獲利10000元,通過非法拘禁獲利2000元,除此之外,該犯罪組織通過非法營運,團伙成員每人通過非法營運獲取的非法利益在6-7萬。

  劉某犯罪團伙橫行霸道,蠻不講理,強行拉客,手段惡劣,對受害人造成心理陰影,其他黑車司都懼怕劉某等人,不敢舉報,在車站造成了較為惡劣的影響,嚴重擾亂了林西客運市場的秩序致使客車無法正常營運,造成重大損失。

  公安機關依法對劉某等人的個人財產及涉案財物予以扣押、查封、凍結,累計涉案財物總價值摺合人民幣約170餘萬元。

  審判機關依法對劉某案進行宣判,劉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八個月,罰金人民幣二萬元;其他8名成員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八個月至一年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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