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聚会后他无证、酒后驾车 结果换来2700元罚款和7天拘留

5月23日14时40分许,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德惠市大队米沙子中队民警在米沙子镇街道巡逻时,发现一辆无牌照的银灰色二轮摩托车行驶轨迹异常。

民警将该车拦下后,发现驾驶员面色通红,酒后驾车的嫌疑十分明显。经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显示驾驶员崔某每百毫升血液中含酒精75毫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进一步检查,民警发现崔某居然还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同学聚会后他无证、酒后驾车 结果换来2700元罚款和7天拘留

经询问,崔某今年50岁,是一名农民。23日他们小学同学组织聚会,从中午开始大家在米沙子街道吃饭、喝酒、唱歌,共叙多年前同窗之情,聚会持续了近3个多小时。崔某说自己喝了3两白酒,4瓶啤酒。重要的是这种情况下他还要驾驶摩托车回家。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崔某因无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以2700元罚款,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

同学聚会后他无证、酒后驾车 结果换来2700元罚款和7天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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