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線教師總結的中國基礎教育失敗的三種表現

手持初中畢業證的文盲

義務教育的意義被曲解。現在只要達到6週歲必須讀一年級,無論你學習成績如何,一直升到初中畢業,就像坐上了直達快車,奔向目的地。由於每個人的智力水平不同,有的學生從一年級學習困難,語言能力,識字能力,計算能力,注意力,記憶力都跟不上同年人。一年下來,聲母韻母不認識,漢字認識幾個,20以內加減法都不會,甚至10以內加減都要扳手指,而且還要老師盯著完成,一點學習習慣都沒有。過去這樣的學生通過留級,年齡大些,智力也發展了,學習了第二遍,掌握的知識相對多些。現在一律不給留級,讀完九年就是初中畢業,完成了九年義務教育,對於少數學生實際就是在學校玩了九年,是一個手持初中畢業證的文盲。

強迫不願讀書的學生讀書

一旦進入義務教育直達快車,這個乘客無論做什麼舉動,教師都要熱情,耐心,呵護著這些乘客,安全送到目的地。中途不得退學,開除,不得落下。教學,自然是老師教學生學,對於一個不願意學習的學生,老師怎麼教?有的學生身體棒,有力氣,幹什麼都願意,就是不願意讀書,為什麼偏要強迫他讀完九年呢?這幾年對某些學生來說,簡直是受罪!

教師的處置權被剝奪

教師沒有處置權。對於不願意學習,上課還搗亂影響他人的學生,教師有權責令退學。既然不願意讀書到學校來幹什麼!學校不是福利院,不是託管所。是傳道授業的場所,道不同不相與謀,教師教的是願意學習的人。母雞不孵強迫它孵行嗎?教師如果有可以責令學生退學的權利,學生還敢擾亂教學嗎?家長還敢不尊重老師嗎?老師有了處置留級,退學,開除的權利,學校就有了風清月明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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