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關係中的五服是指什麼?

金石28224076

家族關係中的五服指的是親戚關係中的親疏關係,五服內的親戚關係是比較親的,家裡面有紅白喜事五服內的親戚都是要來往的。

五服外的親戚關係比較遠了,血緣關係淡了,人情世故可以不用往來走動了,也可以考慮通婚。


古代的“五服”是指五種孝服,為死去的親屬服喪,為有服親屬。親者服重,疏者服輕,依次遞減。血緣關係親疏不同的親屬間,服喪的服制不同,服制按服喪期限及喪服粗細的不同,把親屬分為五等,由親至疏依次為:斬榱、齊榱、大功、小功、緦麻。也就是指親人去世後,按親疏關係什麼人應該穿什麼喪服的意思。



現在的“五服”是指親戚關係的五輩九族:高祖、曾祖、祖父、父親、自己、兒子、孫子、曾孫、玄孫。這九代以外的本家族的人是“出五服”的人,關係較遠。也就是指與自己為圓點,自己往上四輩(父親、爺爺、曾祖、高祖),自己往下四輩(兒子、孫子、曾孫、玄孫),超過這四輩人的親戚關係就是“出五服了”,直白點講就是爺爺的爺爺那代過了就是”出五服”了,親戚關係淡了,以後家族的紅白喜事可以不用通知、參加了,也可以考慮通婚了。



家族中五服內的親戚,各家庭互相之間有紅白喜事要通知,參與的。誰家裡有喜事要隨禮,出錢出力幫忙的;誰家裡有人過世了,按親戚身份戴孝服奔喪的。五服內的親戚之間人情世故來往交集比較密切,五服外的人情世故不用走動了。



只是隨著社會的發展,現在家族中的人都是各自有家,很多都是分散在各地生活工作的,自家兄弟姐妹都難得聚在一起,家族中的人要聚在一起更難得了。現在基本上都是三代為親,三代之後不了了了。



有書共讀

一、文明時代即夏商周服制演變


1.夏朝服是一種統治制度。

規定天子國都以外五百里的地區為甸服,即為天子服田役納谷稅的地區:緊靠王城百里以內要交納收割的整棵莊稼,一百里以外到二百里以內要交納禾穗,二百里以外到三百里以內要交納穀粒,三百里以外到四百里以內要交納粗米,四百里以外到五百里以內要交納精米。甸服以外五百里的地區為侯服,即為天子偵察順逆和服侍王命的地區。靠近侯服三百里以內視情況來推行禮樂法度、文章教化,往外二百里以內要振興武威,保衛天子。綏服以外五百里的地區為要(yāo,腰)服,即受天子約束服從天子的地區:靠近綏服三百里以內要遵守教化,和平相處;往外二百里以內要遵守王法。要服以外五百里的地區為荒服,即為天子守衛遠邊的荒遠地區:靠近要服三百里以內荒涼落後,那裡的人來去不受限制;再往外二百里以內可以隨意居處,不受約束。所以古代王畿外圍,以五百里為一區劃,由近及遠分為甸服侯服
綏服(一曰賓服)﹑要服荒服,合稱五服。服,服侍天子之意。《書益稷》:“弼成五服,至於五千。”孔:“五服,侯﹑甸﹑綏﹑要﹑荒服也。服,五百里。四方相距為方五千裡。”又周稱侯﹑甸﹑男﹑採﹑衛為五服。見《書·康誥》。

2.殷商時代的服

殷商時代繼承夏代服制,又有所演變。實行內服與外服制度制度:內服是商人本族的活動區域,外服是商族以外的附屬國,商王通過兩種不同的管理制度來處理本族和臣服的外族的事務。由此,商王控制著聯盟的實際權力,與各附屬國形成了支配與被支配的關係。

3.周代實行分封、宗法制度服含義發生改變

由於有周一代,改變了自夏而來,殷商成熟的內外服制度,隨著疆域擴大,周代採用分封制和宗法制度。服的含義發生改變,由原來統治制度變為以血緣關係遠近來有別於親疏的一種制度。即古代的天子、諸侯、卿、大夫、士和高祖父、曾祖父、祖父、父親、自己等以血緣遠近服式。這就接近中國現代服制了。

二、封建社會的服制發展

1.父系血緣五服

中國封建社會是由父系家族組成的社會,以父宗為重。其親屬範圍包括自高祖以下的男系後裔及其配偶,即自高祖至玄孫的九個世代,通常稱為本宗九族。在此範圍內的親屬,包括直系親屬和旁系親屬,為有服親屬,死為服喪。親者服重,疏者服輕,依次遞減,《禮記·喪服小記》所謂“上殺、下殺、旁殺”即此意。服制按服喪期限及喪服粗細的不同,分為五種。

2.五服制度化

1.中國禮治中為死去的親屬服喪的制度。它規定,血緣關係親疏不同的親屬間,服喪的服制不同,據此把親屬分為五等,由親至疏依次是: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緦麻。

2.使得儒家的禮儀制度與法律的適用完全結合在一起,是自漢代開“禮律融合”之先河以來封建法律儒家化的又一次重大發展


3.西晉定律第一次把“五服”制度納入法典之中,作為判斷是否構成犯罪及衡量罪行輕重的標準,這就是“準五服以制罪”原則,它不僅適用於親屬間相互侵犯、傷害的情形,也用於確定贍養、繼承,自西晉定律直至明清,“五服制罪”一直是封建法律的重要組成部分,並在實踐中不斷的充實與完善。

三、現在五服

現在五服已經沒有了封建社會的嚴格等級制度和不可逾越禮儀規範,僅僅成為維繫家族和親友的一種工具。再加上人口的減少,人口的遷徙,五服越來越沒有過去輝煌。離人們的視線越來越遠。具體五服是:

從高祖開始,高祖、曾祖、祖父、父、自己,凡是血緣關係在這五代之內的都是親戚,即同出一個高祖的人都是親戚,從高祖到自己是五代,就成為五服。五服之後則沒有了親緣關係,也可以通婚。


海右亭

王國維在《殷周制度論》中指出,周代制度之特徵是:

“欲觀周之所以定天下,必自其制度始矣。周人制度之大異於商者,一曰‘立子立嫡’之制,由是而生宗法及喪服之制,並由是而有封建子弟之制,君天子臣諸侯之制;二曰廟數之制;三曰同姓不婚之制。此數者,皆周之所以綱紀天下。其旨則在納上下於道德,而合天子、諸侯、卿、大夫、士、庶民以成一道德之團體。周公製作之本意,實在於此。”

王國維說明周朝制度與商朝區別最大的地方,大致有三:

第一是嫡長子繼承製,以及因此衍生出來的宗法制、喪服制,還有封建制和君臣尊卑制; 第二是祭祀先祖的祖廟制度; 第三是同姓不婚制度。

周朝就是用這樣的制度,“綱紀天下”。這些制度的主旨在於將社會關係納入道德的範疇,將天下不同階層,如天子、諸侯、卿、大夫、士、庶民,形成一個倫理道理的主體,這樣來治理天下。

周朝宗法制的精要,主要出自於《禮記·大傳》中的一句話:

“別子為祖,繼別為宗,繼禰者為小宗。有百世不遷之宗,有五世則遷之宗。百世不遷者,別子之後也。宗其繼別子者,百世不遷者也。宗其繼高祖者,五世則遷者也。尊祖故敬宗。敬宗,尊祖之義也。”

這裡所謂的“別子”,是指天子或諸侯所生的區別於嫡長子的其他諸子(其中有嫡子也有庶子),即是那些沒有繼承權的兒子們。別子,又稱餘子、支子。別子也有嫡、庶之分。繼別:謂繼承別子位置的後代,就是別子的嫡長子孫。禰,指宗法制度下死去並在宗廟中立了神主牌位的父親,此處當指諸弟。繼禰是指繼承別子諸弟的後代子孫。大宗由嫡長子、嫡長孫世代相傳,永遠存在下去,叫做“百世不遷”。別子諸弟是一宗的旁支,傳至五代之後其與別子關係已超出同一高祖範圍,因此就不再祭別子的祖先,而另祭祀本支的祖先,是為小宗。嫡長子繼承君位,統治族人,這稱之為君統。而除了嫡長子之外的其他兒子沒有繼承君位的權利,所以周朝制度就將這些兒子從君統中剝離出來,另立體系,這就稱之為宗統。大、小宗雖是相對的,但對於天子來說則是絕對的。周王為天下“大宗”,其餘庶子和庶兄弟為諸侯是“小宗”。諸侯在其本國是“大宗”,其餘庶子和庶兄弟為卿大夫是“小宗”。卿大夫在本家為“大宗”,其餘庶子和庶兄弟為士是“小宗”。大宗率小宗,小宗率群弟,天子、諸侯、大夫(卿)、士形成一個嚴密的家族式的統治體系。 整段話的意思就是,以別子為祖的話,那麼別子的這些子孫後代就是(大)宗,他兄弟的子孫後代就是小宗。有過一百世不改變祭祖的宗,也有過了五代人就改變祭祖的宗.過了一百世不改變祭祖的宗就是別子的後代(即大宗)。


濁世清風

用“五服”劃分親屬關係的標準是以父親家族為標準劃分的,範圍包括高祖、曾祖、祖父、父親、自己、兒子、孫子、曾孫、玄孫這九代人,被稱為本宗九族,這九代以外的本家族的人是“出五服”的人。

“五服”本身是指五種不同規格的喪服,由親至疏依次是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緦麻五種,適用範圍各不相同。

“斬衰”就是用最粗的生麻布制布製做,斷處外露不緝邊的衣服。諸侯為天子、臣為君、男子及未嫁女為父母、媳對公婆、承重孫對祖父母、妻對夫,都要穿斬衰,這是是最重的孝服。

“齊衰”用粗疏的麻布製成的喪服,衣裳分制,凡剪斷處均可以收邊,下襬貼邊都在砸邊際。孫子、孫女為其祖父、祖母穿孝服;重子、重女為其曾祖父、曾祖母穿孝服;為高祖父、高祖母穿孝服均遵“齊衰”的禮制

“大功”用粗熟麻布製做,面料比“齊衰”稍好的喪服。為伯叔父母、為堂兄弟、未嫁的堂姐妹、已嫁的姑、姐妹,以及已嫁女為母親、伯叔父、兄弟服喪都要穿這種'大功'喪服。

“小功”用較細的熟麻布製作的喪服。為從祖父母、堂伯叔父母、未嫁祖姑、堂姑、已嫁堂姐妹、兄弟之妻、從堂兄弟、未嫁從堂姐妹,和為外祖父母、母舅、母姨等服喪而穿的。

“緦麻”是使用面料最好的喪服,也是喪儀最輕的。為曾祖父母、族伯父母、族兄弟姐妹、未嫁族姐妹,和外姓中為表兄弟、岳父母穿孝都用這個檔次。

因為“五服”的穿戴標準是以血緣關係親疏不同劃分的,因此後來代指親屬關係。出“五服”就是已經沒有喪服的關係,只有同姓的關係了,在婚嫁中出五服即可通婚。


當狗容易做人難

歷史上五服最開始代表的就是一個人去世後,他的親人們依據血緣關係的遠近,穿的五種孝服,分別為: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緦麻。這五種孝服為五種親戚關係,以平輩的來說的話,斬衰是親兄弟穿的,齊衰是堂兄弟穿的,大功是再遠一層的堂兄弟穿的,後面兩種依次再遠一層的堂兄弟穿。

古人去世,來弔喪的最遠也就是穿緦麻的親屬了,再遠就可以不用叫人家來了。後來隨著歷史的演變,這五服演變成一種宗族關係,即相同祖先內,包括自己往上數五代,五代內同一個祖先的就是五服之內,包括:高祖父﹑曾祖父﹑祖父﹑父親﹑自身五代。

有一個五福關係的圖可以直觀地解釋這個關係:

現在的農村,比如山東、河南等地,所謂的“近門子”,基本就是五服之內的親屬。這些人算是一個家族,平時上林祭祖都是一起去的。

《禮記.大傳》裡有句話,叫:“宗其繼高祖者,五世則遷者也。”其實就是跟五服這種關係相對應的,意思就是五服之後就可以分家另過了。換句話說,不在五服之內,就不算親戚了。


漁樵侃史

題主問的“五服”是指家族的五代人。



首先要說歷史上的“五服”是什麼?是中國禮治中為死去的親屬服喪的制度,已經有幾千年的歷史。它規定血緣關係親疏不同的親屬間,服喪的服制不同,據此把親屬分為五等,由親至疏依次是: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緦麻。也就是規定親朋好友去世了,什麼人應該穿什麼衣服。



其次,“五服”到底指的是哪五代人呢?從自己開始算起是一代人,往上推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高祖父母一共是五代人。再從自己算起往下推,自己、兒子、孫子、曾孫、玄孫一共也是五代人。



題主和他是平輩,肯定是同姓,但也有表親的異姓。不見得平輩就沒出五服,小到一個寨子裡成百上千的同姓人家,大到一個地區、一個國家的同姓同根,就像人們常說的“一棍子撂不著邊”,沒有五代的血緣關係。


言勸

不知道


燕1488097


形而中者

所謂的五服、是指高祖父母、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與自身的這五代人、屬於五服以裡的親屬。中國禮治中為死去的親屬服喪、它規定血緣關係親疏不同的親屬間服喪的服制不同、據此把親屬分為五等、因親疏不同依次分為、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緦麻。是對過世親人的祭奠、和尊敬。是表示孝道的一種方式。


心語201493014圓君

詳細解釋的話,五服其實就是五種“衣服”。按照我國民間的文化傳統,人死了以後親戚都要來服喪的。相信大家都知道,辦喪事的時候跟死者關係不同的人穿的喪服也是不一樣的。按照傳統,喪服分為五種,分別是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緦麻。這五種喪服,也就是我們所說的五服。當然了,這是古代的叫法,現在這幾種喪服雖然還在,但是這個叫法已經沒人用了。

具體什麼人穿哪個,是按照親屬關係來定的。關係最親的穿斬衰,也就是麻衣,而且是最粗的麻。有一個詞叫披麻戴孝,說的就是這個。這個都是直系親屬中關係最親的穿的,也就是父母、子女。這是第一服。

第二服就是直系親屬中關係很近的親戚,比如爺爺奶奶、兄弟姐妹、叔伯姑姑、侄子侄女等等。第二服的親子在辦喪事時候穿的是齊衰,用粗麻布做的。

第三服關係指的是堂叔伯、堂兄弟姐妹、堂爺等等,到了這一層關係,喪服就不用太重了。

第四服的關係其實就已經比較遠了,一般人基本上就是跟三服內的親戚還有走動。出了三服基本就不怎麼親了。第四服指的是從兄弟姐妹、從叔伯姑姑等。

到了第五服除了高祖和玄孫,還有就只能稱為本家了。

出了五服基本就不算親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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