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五服”、“六親”、“九族”與“祖宗十八代”都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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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服、六親、九族、九宗十八代,是我國古代宗族觀念的幾個相關概念。每個詞語都有自己特定的含義。



“五服”是我國古代為死去的親屬服喪的一種制度。它規定,血緣關係親疏不同的親屬間,服喪的複製不同,據此把親屬分為五等,有親至疏依次為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緦麻。


“六親”在我國古代歷史上有特定的內容,代表性的說法有三種:一據《左傳》說,父子、兄弟、姐妹(父親的姐妹)、甥舅、婚媾(妻的家屬)及姻亞(夫的家屬)。二據《老子》說,以父子、兄弟、夫婦為六親。三據《漢書》說,以父、母、兄、弟、妻、子為六親。當今六親泛指親屬,也就是在血緣和婚姻關係中最親近的人。

“九族”也有兩種說法。一說是上至高祖、下至玄孫的父宗直系親屬。即高(高祖父)、曾(曾祖父)、祖(祖父)、考(父親)、己身(自己)、子(兒子)、孫(孫子)、曾(曾孫)、玄(玄孫)。另一說是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父族四是指姑之子、姊妹之子、女兒之子、己之同族;母族三是指母之父、母之母、從母子;妻族二是指岳父、岳母。



“祖宗十八代”是指自己上下九代的宗族成員,從上至下為鼻、遠、太、烈、天、高、曾、祖、父、子、孫、曾、玄、來、晜、仍、雲、耳。


繼紅之聲


“五服”、“六親”、“九族”與“祖宗十八代”都是什麼意思?這裡真的需要普及一下,不要再搞不清啦!

五服就是親人死後,要為之穿喪服的五類親人。

一服主要是至親,發喪的時候要穿最破爛的喪服。一服一定是與你有直接生養關係的,譬如你的父母,譬如你的兒女。

二服主要是兄弟姐妹,孫子孫女、親侄子、親伯親叔、親姑姑等,發喪的時候要穿較破的衣服。二服的話,你的親爺爺是大家的共同祖先。

三服是本家的堂兄弟、堂姐妹、堂姑等人。三服的親戚,你的曾祖,也就是你爺爺的父親,是大家共同的祖先。

四服是更遠的,通常你們不是很近,卻又都是你爺爺的爺爺(高祖)的直接後代。

五服是宗親關係中最遠的,可以簡單粗暴地理解為是四服的親戚生養的孩子。再往外就是出五服了,出了五服不意味著你們沒有共同血緣,而是你們的關係沒有那麼近而已, 同輩的只能說是族兄、族弟、族姐姐、族妹妹。

所謂六親,是指六種最親近的關係:父、母、兄弟、姐妹、子女、夫妻。

六親是最親的親人,說一個人六親不認,那就是說他連最關心他的人都不認,都坑,是白眼狼。

所謂九族,就是五服的親戚。往上推有四輩,往下推也有四輩,加起來九輩,所謂的“誅九族”,說的就是把你高祖以下和玄孫以上的所有親戚全殺死。

所謂祖宗十八代,就是你的直接(父系)祖先和後代。

即:耳、雲、仍、晜、來、玄、曾、孫、子、父、祖、曾、高、天、烈、太、遠、鼻。

鼻祖是十八代的開山祖師,然後鼻祖生遠祖,遠祖生太祖,太祖生烈祖,烈祖生天祖,天祖生高祖,高祖生曾祖,曾祖生祖父(你爺爺),祖父生父親(你爹),父親生你,你生兒子,兒子生孫子,孫子生曾孫,曾孫生玄孫,玄孫生來孫,來孫生晜孫,晜孫生仍孫,仍孫生雲孫,雲孫生耳孫。

加起來正好十八輩。


豆子人民藝術家


這個問題,尼山布衣來回答。日常生活中,我們常常聽到形容親戚之間的親疏關係稱之為“沒出五服的親戚”;形容一個人沒有人情味就叫“六親不認”;古代時候常常有“株連九族”的罪名;當罵一個人的時候就會說“操你祖宗十八代”,這是最頂級、最嚴重的罵法,除非對待苦大仇深的人,一般不會輕易罵出口。那麼,“五服”、“六親”、“九族”與“祖宗十八代”都是什麼意思呢?下面,尼山布衣為您一一解讀。

“五服”:

本來的五服指的是五種孝服,後來,五服也指代按血緣關係中計算的五輩人,如上圖:以身己為例,向上推及父母、祖父、祖母、曾祖父、曾祖母、高祖父、高祖母;向下推子女、孫子、孫女、曾孫子(女)、玄孫(女)。

六親,是指六種最親近的關係:父、母、兄弟、姐妹、子女、夫妻。

九族概念,說法眾多,現在一般將其歸納為: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父族四類:姑之子、姊妹之子、女兒之子、自已同族(父母、兄弟、姐妹、兒女);母族三類:母之父、母之母、從母子(孃舅);妻族兩類:岳丈、岳母。

祖宗十八代,是指以自已為界點的上九代、下九代,自已以上為:父親,祖父,曾祖,高祖,天祖,烈祖,太祖,遠祖,鼻祖,自已以下為:兒子,孫子,曾孫,玄孫,來孫,晜孫,仍孫,雲孫,耳孫。等等。


尼山布衣


中華民族是非常講究血緣關係的民族,家族成員輩分的親疏關係非常明確。

“五服”、“六親”、“九族”與“祖宗十八代”都是什麼意思呢?下面我為大家逐一解答:

一、五服

這個名詞和中華喪葬文化密切關係,由於人們對生的渴求強烈,對死後的身後事十分重視,親屬們在親人去世期間的一係列活動謹遵規矩,不可混淆,如居喪期間根據親疏而著不同服飾,五服是僅限於親族,名為: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緦麻。五種服飾是粗細不同的喪服,親者服重,疏者服輕,依次遞減。

從下面的九族五服圖,可看出哪輩人應該穿哪類喪服:(插入九族五服圖片)

一服主要是至親,發喪的時候要穿最破爛的喪服。一服一定是與你有直接生養關係的,譬如你的父母,譬如你的兒女。

二服主要是兄弟姐妹,孫子孫女、親侄子、親伯親叔、親姑姑等,發喪的時候要穿較破的衣服。

三服是本家的堂兄弟、堂姐妹、堂姑等人。三服的親戚,你的曾祖,也就是你爺爺的父親,是大家共同的祖先。

四服是更遠的,通常你們不是很近,卻又都是你爺爺的爺爺(高祖)的直接後代。

五服是宗親關係中最遠的,可以簡單粗暴地理解為是四服的親戚生養的孩子。

二、六親

六親有多種說法,但常用的是指:父、母、兄弟、姐妹、子女、夫妻,這六種最親近的關係。

三、九族

關於九族,廣為流傳的說法來自南宋以來的《三字經》:“高曾祖,父而身。身而子,子而孫。自子孫,至玄曾。乃九族,人之倫。”此說的九族僅限於父宗,包括上自高祖下至玄孫的九代直系親屬:高祖、曾祖、祖父、父親、己身、子、孫、曾孫、玄孫。

九族就是五服的親戚。往上推有四輩,往下推也有四輩,加起來九輩。

封建社會實行殘酷的株連法,一人犯法,尤其是犯大法,往往要被滅“九族”,即“株連九族”。株連的人就是己身的前四輩和後四輩,基本是將整個家族給滅了。這種酷刑的目的就是在於斬草除根,完全除去犯人復仇的實力和人脈。

四、祖宗十八代

所謂祖宗十八代,就是你的直接(父系)祖先和後代。

上序稱謂:生己者為父母,父之父為祖,祖父之父為曾祖,曾祖之父為高祖,高祖之父為天祖,天祖之父為烈祖,烈祖之父為太祖,太祖之父為遠祖,遠祖之父為鼻祖。即:父、祖、曾、高、天、烈、太、遠、鼻。

下序稱謂:父之子為子,子之子為孫,孫之子為曾孫,曾孫之子為玄孫,玄孫之子為來孫,來孫之子為晜(讀kun)孫,晜孫之子為仍孫,仍孫之子為雲孫,雲孫之子為耳孫。即:子、孫、曾、玄、來、晜(kūn)、仍、雲、耳。

稱謂從小到大為:耳、雲、仍、晜、來、玄、曾、孫、子、父、祖、曾、高、天、烈、太、遠、鼻。

上序祖先和下序後代加起來,剛好十八代。

以上就是“五服”、“六親”、“九族”與“祖宗十八代”的含義。


對此問題你有什麼不同的見解呢?


有書共讀


一張圖帶你看懂出五服、誅九族和祖宗十八代,下次別在搞不清了

上圖為五服九族圖,中間的是你自己,從正面看,男右女左。以你所在的豎格為中心,左右兩邊就是“五服”;以你所在的橫格為中心,自上而下就是“九族”。此外,橫看能知親疏遠近,縱觀可通血緣關係。

何謂“出五服”?

“五服”制始自西周,本來指的是:斬衰(cui)、齊衰(zi cui)、大功、小功、緦麻五種粗細不同的喪服,親者服重,疏者服輕,依次遞減。相傳為周公所倡制,後來在儒家的倡導下成為中國古代喪禮與親族關係的核心制度。

到後來,“五服”也指代五輩人,於是便有了“五服之內為親”的說法。自己、父親、祖父、曾祖、高祖,即同出一個天祖的五代,成為“五服”。以自己往下推:子、孫、曾孫、玄孫、來孫,同出於自己的五代,也是“五服”。超出五代,就不必按照輩分稱呼,也就是“出五服”了。現在的孝服,一再簡化,尤其是在城市,只剩下統一的白色孝服或者孝帕。疏一點只,甚至有的地方只需戴一個黑色或白色的臂紗,甚至配一朵小白花就行了。

何謂“誅九族”?

關於九族所涉及的範圍,歷來有幾種說法。

第一種說法認為,九族是指九代的直系親屬,包括高祖、曾祖、祖父、父親、自己、兒子、孫子、曾孫、玄孫。戰國有書《尚書 堯典》記載:“克明俊德,以親九族”。

第二種說法見明末程允升所著《幼學瓊林 ·祖孫父子類》雲:“何謂九族?高、曾、祖、考、己身、子、孫、曾、玄。”第二種說法是父族四(代),母族三(代),妻族二(代)為九族。

第三種說法是,九族既包括縱向的九族,如高祖父母、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己身、子、孫、曾孫、玄孫;也包括橫向的九族,如己身、兄弟、堂兄弟、再堂兄弟、三堂兄弟、姊妹、堂姊妹、再堂姊妹、三堂姊妹。

“誅九族”的做法始於秦始皇,古代的刑法中有一種酷刑叫“滅九族”,就是一人犯法株連九族。滅九族的目的是斬草除根,永絕後患。

比之更殘酷的是“誅十族”,燕王朱棣發動“靖難之役”時,誅了明初大儒方孝孺十族,第十族是方孝孺的門生。

何謂祖宗十八代?

九族之外再加九族,就是祖宗十八代。


柏恩先生


我們每個人都對自己的身世之謎感興趣,但是現在基本上都看不到家譜了。據考證現在流傳下來最全的家譜是孔子族的家譜,因為歷朝歷代都推崇孔子創立的儒家,所以孔子這一脈記錄得很詳實。本文我們講一講平時我們經常說的五服,六親,九族以及祖宗十八代指的是什麼?

五服,其實在我們國家同姓同宗之人按照血脈傳承的順序也是親疏有別的,五服中的服是衣服的服,特指喪服,葬禮上穿的衣服。五服就是五等喪服的意思。在古代講究禮節,哪位親人過世了,來送行的親人都得穿喪服以對逝者的尊敬,但是不能穿一樣的,要穿出親疏遠近來。喪服按照服喪期限的長短以及喪服服質粗細的不同,分為五種,即所謂的五服:

一等喪服叫做斬衰,用最粗的生麻布製做而成的,喪服斷處在外露出不緝邊,表示毫不修的哀痛,服期三年。

二等喪服叫做齊衰,用粗疏的麻布製作而成,斷處緝邊,緣邊部分縫緝整齊

三等喪服叫做大功,用粗熟麻布製作而成,比齊衰稍細。服期為九個月

四等喪服叫做小功,用稍微粗熟麻布製作而成。服期五月

五等喪服叫做緦麻,用較細熟麻布製成

也就是說親屬關係越近,喪服等級越高,喪服就越粗糙,服喪時間就越長。現在人們把五服之內算作一家人,出了五服,就不算一家人,血緣關係也就越來越遠就另結一支。

六親,在不同書籍中有著不同的說法,比如《左傳》裡說,父親和兒子,哥哥和弟弟,姑姐,侄子和舅舅叫做六親。還有一種說法,根據婚姻和婚嫁的關係分,父母家親戚全部可以歸於六親。

九族,按直接的血緣關係分為高祖、曾祖、祖父、父親、己身、子、孫、曾孫、玄孫。另一種說法是父四族、母三族、妻二族。歷史上最慘烈的滅族事件是明朝的方孝孺,被朱棣滅了十族。朱棣篡位當上皇帝后,讓方孝孺起草即位詔書,可是方孝孺誓死不從,他是忠與朱允炆的,大罵朱棣反賊,朱棣說你不歸順我就不怕我誅你九族麼,方孝孺說你有種滅我十族。朱棣大怒,誅殺方孝孺十族。本來九族已經到頂了,後來用方孝孺門生湊成的第十族。

祖宗十八代,具體指的是自己上下九代的宗族成員,上九代分為鼻祖(始祖) 、 遠祖、太祖、烈祖、天祖、高祖、曾祖、 祖父、父親。下九代分為 兒子、孫子、曾孫、玄孫、來孫、晜孫、礽孫、雲孫、耳孫。


女王朱瓊


歷經幾千年文化洗禮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個傲立於世界且又相對傳統的國家。

對於傳統文化,我們雖然一直在被各種方式灌輸著,但依然會有人弄不明白很多看似很簡單卻又不明所以的詞。

就比如我們經常在電視裡看到“株連九族”這“九族”到底是怎麼個解釋?形容一個人冷酷時我們會說這個人“六親不認”,但是這“六親”指的又是什麼關係呢?有些人嘴欠罵人時會罵到人家“祖宗十八代”,可是這又該怎麼算?更重要的是最近被一個人問道,說如果親戚脫了“五服”是不是就可以結婚了?被法律和親人承認?

這種種問題,看著好像很簡單的,可是真要是細說起來卻又沒幾個人能真正說的明白。 無疑我們生長在這千年文化傳承的國家,卻並沒有真正得到文化的薰陶,相反而越來越覺得自己因為各種快速的節奏而變得浮躁,根本沒耐心靜下來好好地去學習我們本該生長在血液裡的本土文明。

所謂“五服”,起初是我國禮制中為死去的親屬服喪的制度。

因為血緣關係的親疏不同,服喪的衣服禮制就不同,據說以此把親屬分為五等,由親到疏依次為:斬衰(父子夫妻、父去世後兒子對祖父母的孝服)、齊衰(孫子女,重孫子女等的孝服)、大功(為叔伯父母堂兄弟未嫁姐妹、已出嫁女為母親等孝服)、小功(為從祖父、堂親叔伯父母,未嫁堂姑姐妹等的孝服)、緦麻(凡是為曾祖父母,家族中叔伯父母及兄弟姐妹,以及外姓的表親和岳父母等的喪服)。

當然這種關係在農村依然延續著,而且喪葬禮上,也依然遵守著這種孝禮,但是多少還是大打折扣的,因為沒有幾個人能弄明白真正該遵從的禮教到底是個什麼樣兒了,說白了就是傳承走樣了。

我們現在會說到的五服,僅僅只是希望能明白我們彼此是否還有血緣關係,之間是不是已經可以婚戀自由了。說白了就是指輩分。

說來這輩分也就是從自己開始往上推,(自己、父親、祖父、曾祖父、高祖)如果是同一個高祖之內的那就是五服之內的關係,世俗上稱為親戚,不能結婚;如果脫離了五服(也就是說不是同一個高祖父的),那麼就只是同族而不是親戚關係,是可以結婚的。

祖宗十八代又是怎麼算呢?一直以來,其實也是不明確的,總以為祖宗十八代無非就是從自己開始往上算十八代罷了,只是算著算著就沒個影兒了。後來才知道,這十八代是有分“上九代和下九代”的,最重要的是這上下一算還不包括自己。

這上九代是: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高祖父母、天祖父母、烈祖父母、太祖、元祖、鼻祖。 下九代是:兒子、孫子、曾孫、玄孫、來孫、晜孫、仍孫、雲孫、耳孫。 簡稱順序依次為(從下到上):耳、雲、仍、晜、來、玄、曾、孫、子、父、祖、曾、高、天、烈、太、遠、鼻。

所謂的六親,最早覺得應該是天地君親師友,顧名思義如果說這個人六親不認的話那就是:不敬畏天,更無視地,對於父母親人也毫不留情,更不用說教育自己的師傅和所謂的朋友了,這樣的人又有什麼事情是幹不出來的呢?! 但是貌似這個自古以來就是說法不一。

我想大概也是逃不過那些特指的幾款親人及社會關係:父母,兄弟,姐妹,配偶及配偶的一方親人,堂表親、再加上老師朋友等。

九族又是什麼呢?這個總被古代朝廷說到的詞語。

《三字經》有“高曾祖、父而身、身而子,子而孫,自子孫,至玄曾,乃九族,人之倫。”很明顯,三字經的意思就是從高祖、曾祖、祖父、父親、自己、兒子、孫子、曾孫、玄孫就是所謂的九族,也就是一脈相傳的親戚關係。但是隨著朝代的更迭,社會政治的背景各有不同,所以等到我們所聽到的看到的殘忍的“株連九族”,多半是從高祖往下所涉及的人,全部都將株連,無一倖免。

想想古時候的刑罰真的是太殘酷了,沒有人性。更有明朝某帝王的擴大法:株連十族,有人說這加一族是把犯法之人的所有師友都涉及在內。簡直不要太恐怖了。封建時期怎麼會有這麼多的無妄之災,嚇死人不償命的國度啊!

中華民族的文化博大精深,我們瞭解的也僅僅只是鳳毛麟角。當今社會一直在倡導傳承,想想這華夏文明可有的是讓我們好好去了解熟知的,作為愛學習的我們,怎麼也得好好的去知道一些我們所感興趣的,以及能知道並且該知道的文化,你說難道不是嗎?


夢歸秦淮


大家應該都聽說過這幾個詞語吧:

六親不認、出了五服、株連九族、去你的祖宗十八代。

那麼,到底什麼是“五服”、“六親”、“九族”與“祖宗十八代”呢?他們的範圍有多大呢?

現今人們說的五服,是指高祖父、曾祖父、祖父、父親到你自己的這五代以男性世系為核心的一家人。

五服的本義,其實是指按照親疏關係而定的五種喪服,分別是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緦麻。

在這五服以內,就意味著如果某個親屬出了喪事,你要按照相應的親疏關係穿上對應的喪服。於是,大家往往也就以喪服的等級來形容親屬的遠近。

凡是需要穿喪服的人,肯定都是一個家族的人了。

出了五服,就是不用再穿喪服,關係比較疏遠。

六親不認是指對親屬的絕情絕義。

按照《漢書》的說法,六親應該是指父、母、兄、弟、妻、子六類,也就是說跟你關係最密切的親人,算是你的六親。

這個概念的範圍,很顯然要比五服小,是小家庭的範疇。

“九族”同理,範圍應該是比較大的。

至少在清朝,九族和五服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劃等號的。但是,擱在以前的朝代則不然。

例如,南宋的王應麟認為

九族者,外祖父、外祖母、從母子、妻父、妻母、姑之子、姊妹之子、女之子、己之同族也。

最後說說“祖宗十八代”,就是指從自己算起,上下數九代的祖先或後人。分別是:

耳、雲、仍、晜、來、玄、曾、孫、子、父、祖、曾、高、天、烈、太、遠、鼻。


HuiNanHistory


你說的問題比較複雜,中國文化博大精深,就拿"五服"來說,大致有4種含義:

  1. 古代王畿外圍,以五百里為一區劃,由近及遠分為甸服﹑侯服﹑綏服﹑要服﹑荒服,合稱五服。服,服事天子之意。《書·益稷》:"弼成五服,至於五千。"孔:"五服,侯﹑甸﹑綏﹑要﹑荒服也。服,五百里。四方相距為方五千裡。"又周稱侯﹑甸﹑男﹑採﹑衛為五服。見《書·康誥》。
  2. 古代天子﹑諸侯﹑卿﹑大夫﹑士五等服式。
  3. 古代以親疏為差等的五種喪服。
  4. 謂高祖父﹑曾祖父﹑祖父﹑父親﹑自身五代。

但現在是新社會,以上的已經不太講究也不太有用了,現在常用的應如以下:

所謂五服是:高祖父﹑曾祖父﹑祖父﹑父親﹑自身五代。

所謂六親是指:父、母、兄、弟、妻、子女

所謂九族是:高祖、曾祖、祖父、父親、自身、子、孫、曾孫、玄孫

所謂十八代分上下序

上序依次為:父親,祖父,曾祖,高祖,天祖,烈祖,太祖,遠祖,鼻祖。

下序依次為:兒子,孫子,曾孫,玄孫,來孫,晜孫[kūn](河南話罵人ní gē kuī sūner就是說的這個,岳雲鵬說的ní gē guī sūn是遠古的中原發音訛傳下來的)、仍孫,雲孫,耳孫。

祖宗十八代從小到大為:耳、雲、仍、晜、來、玄、曾、孫、子、父、祖、曾、高、天、烈、太、遠、鼻。


老康聊國學


“朋友多了,路好走。”中國是個人情社會,熟人社會,熟人好辦事,能辦事。熟人不外乎:同學、同事、老鄉、戰友、朋友之類。比熟人更熟的是朋友,比朋友更親的是親人。親人最顯著的標誌是存在血緣關係,但有血緣關係的親人之間的關係又是五花八門,如“五服”、“六親”、“九族”、“祖宗十八代”等等,那麼,這些關係到底是一種怎樣的關係呢?

九族:九族的組織,是因為血緣而分的。因為血緣,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才分了親疏。然而,所謂九族,歷代有不同的概念和系統,說法也很多,根據周朝時期的文獻記載,周朝時的九簇包括:一、父姓五服以內;二、姑母和姑母的兒子;三、姐妹和姐妹的兒子;四、女兒和女兒的兒子;五、母親的父親家,即現在所說的外公家;六、母親的母親家,即母親的外公家;七、母親的兄弟姐妹和她們的兒子;八、妻子的父姓,即岳丈家;九、妻子的母姓家,即岳母孃家。

這個九族概念,後人將其歸納為: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父族四類:姑之子、姊妹之子、女兒之子、自已同族(父母、兄弟、姐妹、兒女);母族三類:母之父、母之母、從母子(孃舅);妻族兩類:岳丈、岳母。

關於九族,其實還有很多其他歸類的說法,如《三字經》的九族概念是:“高曾祖,父而身。身而子,子而孫。自子孫,至玄曾。乃九族,人之倫。”按照《三字經》的說法,九族即包括:“高祖、曾祖、祖父、父親、己身、子、孫、曾孫、玄孫”。與周時的九族概念,可謂大相徑庭。

有了九族這個血緣關係,在其範圍之內,便又按照親疏遠近,分出了六親、五服之類。關於六親,也有多類說法,漢朝賈誼《新書·六術》載:“戚屬以六為法,人有六親,六親始曰父,父有二子,二子為昆弟;昆弟又有子,子從父而為昆弟,故為從父昆弟;從父昆弟又有子,子從祖而昆弟,故為從祖昆弟;從祖昆弟又有子,子以曾祖而昆弟故為曾祖昆弟;曾祖昆弟又有子,子為族兄弟。務於六,此之謂六親。”

按照賈誼的分類,六親包括:父子、兄弟、從父兄弟、從祖兄弟、從曾祖兄弟、同族兄弟。

還有幾種說法,一說六親是父母、兄弟、妻子;一說:父子、兄弟、夫婦。然而無論怎麼歸類,六親應是至親的代稱,可具體到每一層關係,也可概指至親。

而五服,則是針對親疏遠近為區別的五種喪服,主要指高祖父﹑曾祖父﹑祖父﹑父親﹑自已這五代。

而所謂祖宗十八代,不過是指以自已為界點的上九代、下九代,自已以上為:父親,祖父,曾祖,高祖,天祖,烈祖,太祖,遠祖,鼻祖,自已以下為:兒子,孫子,曾孫,玄孫,來孫,晜孫,仍孫,雲孫,耳孫。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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