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格蘭、聯合王國、大不列顛,怎麼這麼亂?

英格蘭、聯合王國、大不列顛,怎麼這麼亂?

英國以外的人很少了解英國皇室或英國本身,例如,你可能認為伊麗莎白二世是英國女王。

她不是嗎???

沒關係,一開始我也是這麼過來的。我也曾以為聯合王國(United Kingdom)和大不列顛(Great Britain)是一樣的。還以為不列顛人(British)和英格蘭人(English)可以互換來著。我(作者)為啥要琢磨這些?因為我是個美國人。

我有些尷尬地打電話給住在加利福尼亞居住的英國籍姐夫 Tim Bleakley,期待他諷刺我對地理和世界史的無知。

“沒事,這真的很亂套!” 他的話讓我倍感欣慰,“我是英國人,我自己都感覺太亂套了。”

區別在哪裡?

在 Tim 耐心地解釋下,我明白了聯合王國(United Kingdom)和大不列顛(Great Britain)不是一回事。聯合王國全名是“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包括四個組成的國家:英格蘭(England)、蘇格蘭(Scotland)、威爾士(Wales)和北愛爾蘭(Northern Ireland)。

大不列顛就是英格蘭、蘇格蘭和威爾士三國所在的實體陸地;北愛爾蘭作為聯合王國的一部分,不屬於大不列顛,因為它在愛爾蘭島。

跟的上吧?後面還有,比如奧運會上的不列顛代表隊,縮寫為 GB,是大不列顛的意思。Tim 說,"他們叫自己大不列顛隊,但也有不屬於大不列顛的北愛的運動員,這就很鬧心。"

除了地理上的鬧心,統治問題上也不太平。聯合王國是由四個國家組成的民族國家或“主權國家”。 但是這些國家並不像大多數美國人認為的那樣是完全獨立的實體。

例如,蘇格蘭於1707年加入英格蘭和威爾士組建了大不列顛王國。在此之前,蘇格蘭擁有自己的議會,自己的君主和獨立自治。但是當它與英格蘭和威爾士聯合時,這些就都放棄了。在過去的三個世紀裡,蘇格蘭唯一宣稱算是自治的地方就是派代表出席倫敦議會。

令人難以置信的是,直到1999年蘇格蘭議會最終恢復後,蘇格蘭才恢復了一些地方政府的控制措施。那是威爾士發起自己的國民議會的同一年,與議會類似,但政治權力較小。北愛爾蘭議會於1998年成立,作為“耶穌受難節協議”的一部分。

奇怪的是,英格蘭沒有自己的主權立法機構。因此直到20年前,聯合王國沒有一個成員國在議會之外擁有獨立的立法機構,其中一個成員國至今仍然沒有。這樣,聯合王國的國家就比美國的州更加獨立。(聯合王國國旗米字旗本身就是英格蘭,蘇格蘭和愛爾蘭王國三面旗的“聯盟”,威爾士從未正式成為“王國”,因此其旗幟就沒加上去)。

Johnson 說,“但是,有不同的組成部分的國家有這樣的歷史,可能對外稱聯合王國相比更願意稱自己的本國。” 這就帶來了聯合王國國家認同的問題,也是美國人在與大西洋另一邊的人交談時經常犯的最大錯誤。

不要把 "不列顛人(British)" 和 "英格蘭人(English)" 搞混

姐夫給我講了,聯合王國的子民都可認為是“不列顛人”,不論是否住在不列顛島。所以管蘇格蘭、威爾士或北愛人叫"不列顛人"技術上講OK,但人家自己是否認為自己是不列顛人就不好說了。

“來自蘇格蘭的人可能會說'首先我是蘇格蘭人,其次我是不列顛人,威爾士人也會這樣說,” Tim 說。“英國人更可能說他們首先是不列顛人,其次是英格蘭人,這是歷史上英格蘭人是執政者,他們認為自己是不列顛人,而蘇格蘭人和威爾士人想要保持原來的身份。“

(之前蘇格蘭舉行了2014年全面獨立於聯合王國的全民公決,但沒有通過,第二次公決正在醞釀)

在任何情況下,非不列顛人士應該絕對避免管不是來自英格蘭的人叫“英格蘭人”。

"如果你遇見了蘇格蘭或者北愛人然後大加稱讚其英式口音,那你可錯了" 說這話的 Johnson 自己是生於蘇格蘭長於英格蘭(有英格蘭口音)。

所以今天課程中的兩個主要內容是:

1)一般情況下不要用大不列顛替代聯合王國;

2)如果拿不準,說“不列顛人”就對了。

那麼伊麗莎白二世不是英國女王的說法呢? 這是真的(技術上)。 這位92歲的君主是聯合王國女王,而不僅僅是英格蘭女王,也仍然被公認為曾經是英國帝國一部分的15個英聯邦國家的女王,包括澳大利亞,新西蘭,加拿大和牙買加。

小知識:

“不列顛群島”一詞包含大不列顛,愛爾蘭和周邊島嶼,如馬恩島,赫布里底群島和海峽群島。儘管這是一個地理詞組,但它並沒有引起爭議,因為並非所有國家/地區的群眾都是聯合王國的一部分。

本文譯自 howstuffworks,由譯者 HW 基於創作共用協議(BY-NC)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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