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地上車位被物業出租合法嗎?

街角守侯你1


地上停車位就是地面上的停車位,包括用草坪磚鋪設的停車位和佔用道路畫的停車位等。這些車位車位權分為兩情形:1、有的地上車位是規劃內的車位,這些車位開發商向市規劃局報批的規劃圖紙上都是有標註的,支配權歸開發商,交接給物業後,物業經過物價局備案後有權按照標準收取車位費。2、有的是規劃外車位,這些車位開發商向市規劃局報批的規劃圖紙上沒有標註的,這些車位支配權歸全體業主所有,物業無權單獨收取車位費,如果要收取車位管理費,必須經過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批准,物業通過價格欄公示,並持業主大會或者業委會的批文報物價局批准後才有權收收取與業委會或者業主大會約定的車位管理費,否則無權收取。

開發商為什麼不把所有地上車位都列為規劃內車位,主要是國家頒佈的《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規定,為保證居民綠化、生活用地和居民生活品質,地上車位不能超過總車位的10%,所以很多小區地上車位很多,但規劃圖紙上的數量卻很少就是這個原因。但是開發商為什麼又額外建了那麼多規劃外的地上車位呢?開發商為了商品房的銷售,很多都號稱小區車位跟住戶達到1:1,地下車庫投資大和地下空間有限,地上規劃車位數量又受限制,所以就只能增加規劃外的地上車位,主要是為了吸引購房者來這裡買房。但是廣大業主卻不明白這些事情真實情況,開發商和物業也不會跟業主說明哪些是規劃內車位,哪些是規劃外車位。物業為了自己的利益,違法違規將所有地上車位混一塊一起收取車位費,很多不明真相的業主,以為凡是車位都是屬物業管理,就去交了車位費,其實是被忽悠了。即使你交了車位費,跟物業簽訂了租賃合同,也都是無效的,不受法律保護的,不能憑此獨自佔用車位,何況物業知道自己收費違法也不會和你籤合同,頂多給你一張收據。對於部分業主私自安裝的停車鎖,可以向城管申請強制拆除。

根據物業法規定,在因客觀原因沒有成立業委會的,由居委會代行業委會職責,所以對於物業的違法違規可以向居委會和街道辦這兩個部門直接反應。小區到底規劃了多少車位,可以向規劃局申請查詢,物業那些車位辦理了合法手續也可以向物價局查詢。


每日城事


小區地面上的地車位不能買賣,因為不是一個封頂的建築物,屬於本小區集體業主所有,物業公司是業主授權他們來代為管理地上車位的日常運營,優先保障本小區業主停車,不可以私自對外出租,當然出租的價格有政府制定指導價包含零時停車。

對於固定租的地上車位按月收取租金由物業中心代收,納入小區的公共收入部分;但是對於零時進入小區收費的問題一般的處理是門口保安收取,沒有提供發票,就進入保安自己的腰包了,這也是很多人願意做保安的原因。


新房全民經紀人1


小區地上車位要確認是公共車位,那是屬於業主共有。(有些小區有城鎮公共道路那不是業主共有的)。

在建築區劃內道路,綠地,其他公共場所、公共設施等屬於業主共有,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如果在尚未不能去滿足業主的需求時,物業公司不能對外出租,這涉嫌違法。

因為物業公司為了利益將小區部分公共車位對外出租,導致車位緊張而引發的業主與物業公司的矛盾和衝突,業主可選擇成立業主委員會來進行相關維權。

總之,物業公司無權擅自在小區空地劃出車位出租、無權將屬於業主共有的車位去出租。除非是在滿足了現有業主的需求後,為了業主的利益而利用空地,或出租車位去,且是在業主與業主大會的同意下,辦理了相關手續等前提下!


韋小龍女


合法!但是收的租金得歸業主們所有,租金的花費明細得公開,用於小區公共部位的建設或者維修!不得私吞!


笑一笑十年少666


小區停車我就沒交過停車費,不給抬杆,我也不走,後面有著急的,物業也報過警,警察來了拿我沒辦法,是物業違法收費行為,最後哪次回我媽家,停車費我都沒交過,不抬杆就睹小區門,他沒治,最後還得給抬杆讓你走


醉生夢死就是X


不合法!

物業,(就是一個特定的特殊商品。這商品的特定和特殊性表現形式是賴以勞動力服務性能為質的)。就是商品。

商品本身不具備有行使功能。

所以要確切的講,這是個違命題!是沒解的!

一個沒有行為能力的商品咋能完成帶有行為能力的交易(出租車位?)流程??對不對?!

所以說物業出租車位就等於是實物的內心腐濫了,百無一用了,就一個辦法,把物丟掉?還能有第二個辦法嗎?

所以物業出租車位,就是跳躍了商品的本能,啥都解釋不通了。你硬要問合不合法?只能答:不合法!

其實在這個問題上就是啥也沒法說的天下大不違。


丫丫4492


小區的車位,大家都知道物業公司收租金都是不合法的,業主維權,越維權越受害。廣州市海珠區龍鳳街的寶崗大廈就是例子。自從自治自管自聘服務人員的業委會(住宅部分)不斷的向房管所和街道辦反映原來的物管公司不撤出大廈商業部分管理的問題,龍鳳街不解決業委會反映的問題,還沒收了業委會的賬冊,還把原來物業公司(換名稱而已)帶進住宅部分管理。自從2014年龍鳳街帶進的晉庭物業公司,以前從來不用登記排隊拿停車位的,晉庭物業公司有車位都不給業主停,要業主排隊後,業主就看到很多外面的人進大廈停車場停車,因為外面的人出高價。


手機用戶6900608668


現在物業外來收入都歸物業所有,即使知道物業對這塊收益不返給業主,或不用於小區支出,都令業主無法主張正當權益,也沒有相關部門給予支持,總之處於主張難的地步。而抗拒交物業的業主,大部分都是對物業的服務,管理等不滿意的表達。有人說,不交物業的業主享受著相關服務,但儘管交物業是業主的義務,但物業也有義務做好管理的義務。可是現在的不作為的物業實在太多,一邊搜刮著各種物業,其他收益,另一方面,對小區的管理卻沒有盡心盡責。


臻千里


小區共用部位建設的停車位和其它設施,都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物業公司對車位出租,所收租金屬全體業主所有,物業公司只能對車位使用者,收取一定的車位管理費。


董先生的奇聞雜談


物業亂收費是違法的,不道德的 。對富人而言 拿點費用不算啥,對窮人來說實屬無奈,是不情願的,中國窮人還很多,多數人請不起物業公司,物業公司不是住戶請來的,是通過關係進村的,我們要的和諧溫馨的生活環境,不要整天逼著我們掏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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