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銀行多給男子3000塊錢,事後又主動送回?

因為現在網上造謠的人很多,所以今天跟大家說一下這些事。我媳婦兒就是前臺櫃員,所以對這種情況的理解還是比較專業的,也能給大家提供比較理性的參考。

因為該男子說,當是沒注意到收據單立面有3000塊錢。所以才拿回家後又送回來的。

首先從現實經驗來說,該男子當時應該是知道銀行工作人員在給他數據單的時候多給了3000塊錢。數據單也就一張紙,跟3000塊錢放一塊兒難道真看不出來?

如何看待銀行多給男子3000塊錢,事後又主動送回?

面對這樣的誘惑,相信我們大多數人心中閃過那麼一絲貪念。畢竟,這是你銀行工作人員的失誤,我又不是偷的和搶的。

但是,王先生後來又選擇把錢送回去,也應該是回家思來想去,感覺要是銀行找到了他,問他要錢時事可能就大了。

畢竟,之前也出現過這樣的新聞由於銀行工作人員疏忽把錢搞錯,最後還判顧客非法佔有。

為了3000塊錢也不值當惹這麻煩,所以,還是自己選擇送回去了,還能落個好名聲。我想這應該才是事件的本原!只不過新聞報道故意美化了說辭。


但是,很多人看到這裡都會說:“憑什麼銀行可以離櫃概不負責,難道少給儲戶錢的時候,儲戶就應該自認倒黴嗎?”首先咱先不說法律上這種條款是否有法律效益。單單從這句話分析:

如何看待銀行多給男子3000塊錢,事後又主動送回?

很多人只是注意到了“離櫃概不負責,但是卻沒注意現金當面點清的提示”。然後就會情緒化地認為銀行是霸王條款,這是人的心理作用。

說實話,我看到了也是這種感覺!但是,現實是銀行更希望的是起到提醒作用,畢竟銀行最在意的不是我們那幾萬塊錢,而是銀行的“信用”。

如果天天有人來找銀行處理這事,那銀行就該倒閉了。所以,看似霸王條款的背後也是銀行方面的無奈之舉。

那麼,如果發生類似的糾紛時,我們該如何解決呢?

首先還是要強調一下:“現金當面點清,離櫃概不負責”。這句話只有提示作用而不具備法律效益。

一旦出現短款或者長款(銀行多給錢或者少給錢),上邊都是會處罰的。因為銀行還有審計部門去監管它呢。

還有就是銀行的工作人員每天下班都要平賬,必須錢對上了才能下班。一旦對不上,銀行面對的就是“失信風險”,銀行就要出問題了。

另外一點就是點鈔機的紀錄冠字號的功能。每一張從銀行流出去的錢幣都會被點鈔機記錄冠字號。

所以說,如果是多給錢或者少給錢都可以通過查詢那個時間點的冠字號來查詢,還有就是假幣的冠字號也有記錄。只要查到確實是從這家銀行流通出去的,銀行就要承擔責任。

所以說,銀行那看似“霸王”的提醒,其實只是紙老虎。如果你真的是發生了情況,你還是可以去銀行讓他們給你處理的。

銀行只要查證屬實,也會給你解決。當然,對於無故生事者,也會追究鬧事人的責任。

還有人懷疑說銀行會銷燬監控證據,這也是無稽之談。如果銷燬監控證據,那就不單單是失信了,那就是“刑事”案件了!

如果查詢不到那段時間的監控或者冠字號,那銀行就攤上事了。

還是那句話,銀行在意的是信用,不是我們那幾萬塊錢。因為我也看了其他作者對這件事的回答,更多人還是“感性成分”多一些。所以,我希望大家可以理性地看待!

其實無論是儲戶還是銀行,我們更希望的是在雙方交易的時候,誰也不出錯。我們相信銀行,銀行服務好大眾!

因為,有些媒體確實會為了博眼球而故意歪曲事實,或者斷章取義。

比如這個問答的標題,其實就是誤導大家說男子拿錢跑了,你想,如果真跑了,我們還能看到這個標題嗎?

所以,我們一定要擦亮雙眼,理性看待身邊的人和事!

有理有據,實話實說,關注:大實話。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

如何看待銀行多給男子3000塊錢,事後又主動送回?

文/大實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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