廬山市交警依法查處兩名「二次酒駕」男子

九江新聞網訊(黃友星)世界盃期間,為營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廬山市公安局交管大隊按照上級要求在轄區開展酒駕整治行動。整治行動中,發現駕駛人曹某、張某涉嫌二次酒駕,該大隊依法對兩人分別作出罰款2000元、行政拘留7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

6月10日晚,在整治行動中,民警發現贛G0S8**小車駕駛人曹某涉嫌酒駕,當即對其作進一步檢測。經檢測,曹某當時體內酒精含量為49mg/100ml,屬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後經調查發現,曹某於2016年8月因飲酒駕駛被高速交警二支隊六大隊處罰過,此次被查曹某涉嫌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7月7日晚,在整治行動中,民警發現贛G2**F1小車駕駛人張某涉嫌酒駕,當即對其作進一步檢測。經檢測,張某當時體內酒精含量為46mg/100ml,屬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後經調查發現,張某於2016年因飲酒駕駛被新餘交警處罰過,此次被查張某涉嫌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該大隊對曹某、張某涉嫌二次酒駕的違法行為分別作出罰款2000元、行政拘留7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


分享到:


相關文章: